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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草案全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03:17
在2015年的12月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度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收拾了关于中医药法草案全文的常识,欢迎阅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承继和宏扬中医药,保证和促进中医药作业展开,维护人体健康,拟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含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总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知道,具有共同理论和技能方法的医药学系统。
第三条 中医药作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实施中西医偏重的方针,鼓舞中医西医彼此学习,促进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作业中的效果。
展开中医药作业应当坚持承继和立异相结合,坚持和发挥中医药特征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能,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树立契合中医药特征的处理准则。
第四条 国家支撑社会力气出资中医药作业,采纳方法支撑安排、个人捐助中医药作业。
国家支撑中医药对外协作,推进树立中医药世界规范系统,促进中医药的世界传达和运用。
第五条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分担任全国的中医药处理作业。国务院其他有关部分在各自责任规划内担任与中医药处理有关的作业。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处理作业。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分在各自责任规划内担任与中医药处理有关的作业。
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服务系统建造,合理规划和装备中医药服务资源,将中医医疗安排建造归入医疗安排设置规划,举行规划适合的中医医疗安排,在政府举行的归纳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镇卫生院设置中医药科室,改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条件,使其具有供给中医药服务的才能,为公民获得中医药服务供给保证。
兼并、撤消政府举行的中医医疗安排或许改动其中医医疗性质,应当寻求上一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分的定见。
第七条 国家支撑社会力气举行中医医疗安排。社会力气举行的中医医疗安排在准入、执业、根本医疗保险、科研教育、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行的中医医疗安排平等的权力。
第八条 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的规则获得中医医生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可是,以师承方法学习中医或许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特长的人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分安排实践技能及效果查核合格后即可获得中医医生资格。经过查核获得中医医生资格的人员在查核、注册的执业规划内,能够以个人开业的方法或许在医疗安排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分应当依据中医药技能方法的安全危险拟定分类查核方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审阅、发布。
第九条 举行中医医疗安排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安排处理的规则处理批阅手续,并恪守医疗安排处理的有关规则。可是,举行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称号、地址、治疗规划、人员装备状况等报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分存案后即可展开执业活动。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治疗规划、中医医生的名字及其执业规划在诊所的显着方位公示,不得展开存案的治疗规划以外的医疗活动。具体方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分拟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审阅、发布。
第十条 中医医疗安排装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能人员为主,首要供给中医药服务;选用现代科学技能方法的,应当有利于坚持和发挥中医药特征和优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应当合理装备中医药专业技能人员,运用和推行中医药适合技能。
第十一条 展开中医药服务,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辅导,运用中医药技能方法,并契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分拟定的中医药服务根本要求。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展开中医药防备、保健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将其归入根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筹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作业中的效果,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备、技能与人才资源储藏。
医疗卫生安排应当在疾病防备与操控中活跃运用中医药技能方法。
第十三条 中医医疗广告应当经医疗安排地点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分查看赞同。未经查看赞同,不得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应当与经查看赞同的内容共同。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分应当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查看,并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查看的要点:
(一)中医医疗安排、中医医生是否超出规则的规划展开执业活动;
(二)展开中医药服务是否契合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分拟定的中医药服务根本要求;
(三)中医医疗广告发布行为是否契合本法的规则。
中医药主管部分依法展开监督查看,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合作,不得回绝或许阻遏。
第三章 中药展开
第十五条 国家维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实施动态监测和定时普查,树立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种质基因库,鼓舞展开人工栽培饲养,支撑展开宝贵、濒危药用野生动植物的繁育及其相关研讨。
国家鼓舞展开中药材规范化栽培饲养,支撑中药材良种繁育,进步中药材质量。
第十六条 国家树立道地中药材点评系统,支撑道地中药材种类选育,扶持道地中药材出产基地建造,鼓舞采纳地舆标志产品维护等方法维护道地中药材。
第十七条 收集、储存中药材以及对中药材进行初加工,应当契合国家有关规则。
国务院药品监督处理部分应当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定时向社会发布监测成果。国务院有关部分应当帮忙做好中药材质量监测有关作业。
国家鼓舞展开中药材现代流转系统,进步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能水平,树立中药材流转追溯系统。药品运营企业运营中药材,应当树立并实行进货查验和购销记载准则,并标明中药材产地。
第十八条 具有中药材常识和辨认才能的村庄医生、中医医生,能够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运用。
第十九条 国家维护中药饮片传统编造技能和工艺,支撑运用传统工艺编造中药饮片,鼓舞运用现代科学技能展开中药饮片编造技能研讨。
第二十条 对市场上没有供给的中药饮片,医疗安排能够依据本医疗安排医生处方的需求,在本医疗安排内编造、运用。医疗安排对其编造的中药饮片的质量担任。医疗安排编造中药饮片,应当向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处理部分存案。
依据临床用药需求,医疗安排能够凭本医疗安排医生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
第二十一条 国家鼓舞和支撑中药新药的研发和出产。国家维护传统中药加工技能和工艺,支撑传统剂型中成药的出产,鼓舞运用现代科学技能研讨开发传统中成药。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舞医疗安排依据本医疗安排临床用药需求制造和运用中药制剂,支撑运用传统工艺制造中药制剂,支撑以中药制剂为根底研发中药新药。
医疗安排制造中药制剂,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处理法》的规则获得《医疗安排制剂许可证》,或许托付获得《药品出产许可证》的药品出产企业、获得《医疗安排制剂许可证》的其他医疗安排制造中药制剂。医疗安排对其制造的中药制剂的质量担任;托付制造中药制剂的,托付方对所制造的中药制剂的质量担任。托付制造中药制剂,应当向托付方地点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处理部分存案;承受存案的药品监督处理部分应当及时将存案状况通报受托方地点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处理部分。
医疗安排制造的中药制剂种类,应当依法获得制剂赞同文号。可是,仅运用传统工艺制造的中药制剂种类,向医疗安排地点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处理部分存案即可制造,不需求获得制剂赞同文号。
医疗安排应当加强对存案的中药制剂种类的不良反应监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则进行陈述。药品监督处理部分应当加强对存案的中药制剂种类制造、运用的监督查看。
第四章 人才培育
第二十三条 国家展开中医药教育,树立习惯中医药作业展开需求、规划适合、结构合理、方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系统;加强中医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和城乡底层中医药专业技能人员的培育和训练;鼓舞展开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教育。
第二十四条 中医药教育应当遵从中医药人才生长规则,以中医药内容为主,表现中医药文明特征,重视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方法和传统教育方法相结合。
第二十五条 国家完善中医药学校教育系统,支撑专门实施中医药教育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其他教育安排的展开。
中医药学校教育的培育目标、修业年限、教育方式、教育内容、教育点评、学历教育及学术水平点评规范等,应当表现中医药学科特征,契合中医药学科展开规则。
第二十六条 国家展开中医药师承教育,鼓舞中医医生、中药专业技能人员在执业、事务活动中带徒授业,教授中医药理论和技能方法,培育中医药专业技能人员。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分应当安排展开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城乡底层医务人员中医药根本常识和技能的训练。
中医药专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规则参与继续教育,地点安排应当为其承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第五章 承继立异与文明传达
第二十八条 国家支撑中医药理论和技能方法的承继和立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扶持有中医药特征和优势的医疗安排展开,发挥其在中医药承继和立异中的主体效果。
第二十九条 国家维护中医药传统常识。中医药传统常识持有人对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常识享有传承运用的权力,对别人获取、使用其持有的中医药传统常识享有知情赞同和利益共享等权力。
第三十条 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中医药理论和技能方法,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分应当安排遴选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并为传承活动供给必要的条件。传承人应当展开传承活动,培育后继人才,收集收拾并妥善保存相关的学术资料。归于非物质文明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明遗产法》的有关规则展开传承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纳方法支撑中医药古籍文献、闻名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治疗经历以及民间中医药技能方法的收拾、研讨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明宣扬,遍及中医药常识,倡议中医药摄生,鼓舞安排、个人创造中医药文明和科普著作。
第三十二条 展开中医药文明宣扬和常识遍及活动,应当恪守国家有关规则。任何安排、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伪、夸张宣扬,不得以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播送、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展开中医药摄生常识宣扬,应当延聘中医药专业技能人员进行。
第六章 保证方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医药作业展开供给方针支撑和条件保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拟定根本医疗保险付出方针、药物方针等医药卫生方针,应当发挥中医药的优势,支撑供给和使用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主管部分应当参与有关方针的拟定作业。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应当将契合条件的中医医疗安排归入根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安排规划,将契合条件的中医治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安排中药制剂归入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付出规划。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加强中医药规范系统建造,对需求一致的技能要求拟定规范。中医药国家规范、行业规范由国务院有关部分依据责任拟定并发布,供大众免费查阅。
第三十六条 展开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定、评价、判定活动,应当建立中医药评定、评价、判定的专门安排或许有中医药专家参与。
第三十七条 国家采纳方法,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立异、运用展开和人才培育的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医药作业展开。
第七章 法令责任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分及其他有关部分未实行本法规则的责任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许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分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置。
第三十九条 中医诊所超出存案的治疗规划展开医疗活动的,由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中止执业。
中医诊所被责令中止执业的,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自处分决议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安排内从事处理作业。医疗安排聘任上述不得从事处理作业的人员从事处理作业的,由原发证部分撤消执业许可证或许由原存案部分责令中止执业。
第四十条 中医医生超出注册的执业规划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分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执业证书。
第四十一条 按照本法规则应当存案而未存案,或许存案时供给虚伪资料的,由中医药主管部分和药品监督处理部分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布告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则存案制造的中药制剂以及未按照存案资料载明的要求制造的中药制剂,按假药论处。
第四十二条 篡改经查看赞同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的,由原查看部分撤消该广告的查看赞同文件,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安排的广告查看请求。
第四十三条 违背本法规则,形成人身、产业危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中医药的处理,本法未作特别规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处理法》等相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实行。
戎行的中医药处理,由戎行卫生主管部分依据本法和戎行有关规则安排实施。
第四十五条 民族自治当地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则,结合实际,拟定促进本当地中医药作业展开的方法。
第四十六条 本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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