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2 18:59
我国法令规则,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买卖的,而土地的使用权是能够买卖的,而土地使用权买卖的类型有许多,其间一种方法便是土地出让,土地出让的方法也有许多,那么最全的土地出让方法有哪些?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最全的土地出让方法有什么
1、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刻、公共场所,在土地管理部分授权的拍卖掌管人的掌管下,竞投者按规则的方法应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概以投标或拍卖的方法出让。
2、投标出让土地使用权
投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分揭露投标或约请契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认的中标人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概以投标或拍卖的方法出让。
3、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分代表市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布告市场价格为基准,通过洽谈确认土地价格,并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协议方法出让土地使用权仅限于以下规模:(一)工业用地(特区内限高新技术项目用地);(二)市、 区政府建造的社会微利产品房用地和全本钱微利产品房用地;(三)市、区财务全额出资的机关、文明、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和市政设备用地等公益性、非营利 性用地;(四)军事用地。
二、土地出让金征收规范是什么
出让金征收规范如下:
(一)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者经县人民政府赞同准予转让,出让金征收规范如下:
1、依照原赞同用处处理出让手续,非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35%;产品住所和归纳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40%;商业、旅行、文娱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45%;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25%。
2、原赞同用处为非经营性用地改动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采纳投标拍卖挂牌方法在土地买卖中心揭露出让,并按现时经营性用地的市场价格(存案评价地价,下同)减去原用处的现时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全额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买卖,按国家和省的规则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10%。
4、出让年限按国家规则最高可出让年期处理,即:住所(含产品住所)70年;商业、旅行、文娱用40年;工业、归纳用地等其他用地50年。
(二)新增建造用地处理出让手续,出让金征收规范如下:
1、非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熟地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70%;毛地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50%。
2、经营性用地有必要采纳投标拍卖挂牌方法在土地买卖中心揭露出让,并按成交价交纳出让金。缴交规范为:熟地不得低于成交价的70%;毛地不得低于成交价的50%。
(三)土地使用者经获得规划部分和出让方赞同,改动出让合同约好的土地用处的,有必要从头签定出让合同或签定出让合同改动协议,并按下列规范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原赞同用处为非经营性用地改动为经营性用地的,应采纳投标拍卖挂牌方法在土地买卖中心揭露进行,并按现时经营性用地的市场价格,减去原用处的现时非经营性用地市场价格的差额相应调整,改动为商业、旅行、文娱用地的,不得低于差额的45%;改动为产品住所和归纳经营性用地的,不得低于差额的40%。
2、原赞同用处为非经营性用地的,按改动用处前后的现时存案评价地价的差额相应调整,并不得低于差额的35%。
3、原赞同用处为经营性用地的,按改动用处前后的现时存案评价地价的差额相应调整。
4、改动用处后出让年限按新用处最高可出让年期核算,出让时刻起点为第一次签定出让合同之日。
(四)土地使用者改动出让合同约好的出让年限、容积率等土地利用条件但不改动土地用处的,有必要经原赞同机关赞同,并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改动协议,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工业用地不补交出让金。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最全的土地出让方法有什么”问题进行的回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法有许多,包含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投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最全的土地出让方法有什么
1、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刻、公共场所,在土地管理部分授权的拍卖掌管人的掌管下,竞投者按规则的方法应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概以投标或拍卖的方法出让。
2、投标出让土地使用权
投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分揭露投标或约请契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认的中标人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概以投标或拍卖的方法出让。
3、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分代表市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布告市场价格为基准,通过洽谈确认土地价格,并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协议方法出让土地使用权仅限于以下规模:(一)工业用地(特区内限高新技术项目用地);(二)市、 区政府建造的社会微利产品房用地和全本钱微利产品房用地;(三)市、区财务全额出资的机关、文明、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和市政设备用地等公益性、非营利 性用地;(四)军事用地。
二、土地出让金征收规范是什么
出让金征收规范如下:
(一)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者经县人民政府赞同准予转让,出让金征收规范如下:
1、依照原赞同用处处理出让手续,非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35%;产品住所和归纳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40%;商业、旅行、文娱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45%;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25%。
2、原赞同用处为非经营性用地改动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采纳投标拍卖挂牌方法在土地买卖中心揭露出让,并按现时经营性用地的市场价格(存案评价地价,下同)减去原用处的现时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全额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买卖,按国家和省的规则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10%。
4、出让年限按国家规则最高可出让年期处理,即:住所(含产品住所)70年;商业、旅行、文娱用40年;工业、归纳用地等其他用地50年。
(二)新增建造用地处理出让手续,出让金征收规范如下:
1、非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熟地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70%;毛地不得低于存案评价地价的50%。
2、经营性用地有必要采纳投标拍卖挂牌方法在土地买卖中心揭露出让,并按成交价交纳出让金。缴交规范为:熟地不得低于成交价的70%;毛地不得低于成交价的50%。
(三)土地使用者经获得规划部分和出让方赞同,改动出让合同约好的土地用处的,有必要从头签定出让合同或签定出让合同改动协议,并按下列规范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原赞同用处为非经营性用地改动为经营性用地的,应采纳投标拍卖挂牌方法在土地买卖中心揭露进行,并按现时经营性用地的市场价格,减去原用处的现时非经营性用地市场价格的差额相应调整,改动为商业、旅行、文娱用地的,不得低于差额的45%;改动为产品住所和归纳经营性用地的,不得低于差额的40%。
2、原赞同用处为非经营性用地的,按改动用处前后的现时存案评价地价的差额相应调整,并不得低于差额的35%。
3、原赞同用处为经营性用地的,按改动用处前后的现时存案评价地价的差额相应调整。
4、改动用处后出让年限按新用处最高可出让年期核算,出让时刻起点为第一次签定出让合同之日。
(四)土地使用者改动出让合同约好的出让年限、容积率等土地利用条件但不改动土地用处的,有必要经原赞同机关赞同,并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改动协议,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工业用地不补交出让金。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最全的土地出让方法有什么”问题进行的回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法有许多,包含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投标出让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