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精神损害赔偿—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1-3-66)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4 22:07
甲女托付乙公司为其拍照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相片,遭到世人嘲讽和责备。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赞同将其相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别人半裸相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C.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声誉权
D.甲女有权建议精力危害补偿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则,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自己赞同,不得以盈利为意图运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乙公司未经甲女赞同,以盈利为意图运用甲女的肖像为自己公司事务作宣传,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选项B正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则,受托付创造的著作,著作权的归属由托付人和受托人经过合同约好。合同未作清晰约好或许没有缔结合同的,著作权归于受托人。本题中,甲女托付乙公司拍照艺术照,并未约好著作权的归属,则著作权归于受托人乙公司。丁男未经乙公司赞同,私行对相片进行篡改曲解著作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选项C正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则,公民、法人享有声誉权,公民的品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制止用凌辱、诋毁等方法危害公民、法人的声誉。《民通定见》第一百四十条规则,以书面、口头号方法宣传别人的隐私,或许捏造事实公开美化别人品格,以及用凌辱、诋毁等方法危害别人声誉,形成必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危害公民声誉权的行为。本题中,丁男将甲女头部移植至别人的半裸相片上,并将凑集后的相片上传到丙网站上,公开美化了甲女的品格,危害了甲女的声誉权。
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则,自然人因姓名权、肖像权、声誉权、荣誉权等品格权力遭受不合法危害,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补偿精力危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甲女的肖像权及声誉权遭到了危害,有权建议精力危害补偿。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