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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四种情形可生二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4:58

新版《上海市再生育子女请求处理规则》自12月1日起施行,4种景象也可认定为独生子女:自己14周岁前被收养,养爸爸妈妈无其他子女的;由社会福利组织抚育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配偶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配偶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只生育一个子女的配偶离婚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定或协议由一方抚育并长时间共同生活,且抚育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的。  
新规还清晰,对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弄虚作假者将会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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