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调换岗位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11:03
根据我国劳作合同法的规则,在劳作合同中,应该载明劳作者的职位,而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有时候会对劳作者的岗位进行调度,那么不肯互换岗位用人单位是否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不肯互换岗位用人单位是不是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汪某某自1989年进入安徽某公司作业,该公司2010年改制,将公司员工2010年曾经工龄与该公司股权进行转化。转化身份后,汪某某于2010年1月1日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持续作业。2014年7月,该公司因对外出资导致客观情况发作严重改变,组织汪某某到另一岗位作业,因两边对转岗未洽谈共同,汪某某待岗,每月付出根本生活费并正常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至2014年11月19日,汪某某收到公司宣布的《劳作合同免除通知书》,并于当天到公司洽谈未达到共同,汪某某不服裁定判决,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因单独免除劳作合同付出双倍赔偿金。
庭审中,该公司称在汪某某不同意转岗后,又为其组织另一岗位,汪某某仍不到岗作业,视为旷工,违背单位规章制度,遂免除与汪某某的劳作联系,契合法令规则,无须付出赔偿金。但该公司仅供给员工介绍信作为第2次调整岗位的根据,并未供给其他根据证明与汪某某就第2次调整岗位进行了洽谈。
本院认为,该公司对外出资导致客观情况发作严重改变,导致劳作合同无法实行,两边洽谈后也未能就改变岗位达到协议,故该公司免除劳作合同依法有用,不属于违法免除合同,应付出经济补偿金,无需付出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法官提示:在原劳作合同实行根底发作改变的情况下,劳资两边就岗位改变未达到协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独免除劳作合同应认定为有用。劳作者能够诉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能否单独调岗调薪
任何一方提出调整岗位或调整薪酬,都要有相应的根据。关于劳作合同内容的改变,无论是出于公司方的要求或是劳作者的建议,无非根据下述三种景象:
1、根据法令法规的规则;
关于第一种景象而言,我国《劳作法》及《劳作合同法》规则,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过培训或许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岗位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因而,关于不能担任作业的劳作者,用人单位能够调整其作业岗位。别的,关于负有保存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作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作合同中与劳作者约好脱密期,在脱密期间用人单位能够将劳作者调整至非涉密岗位。此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则,用人单位应对调整劳作者作业内容及工资待遇的合理根据承当举证责任。
2、两边在劳作合同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就劳作合同的改变作出约好;
与第一种景象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景象着重劳作合同内容的改变根据两边当事人的约好。劳作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应清晰约好调整作业内容、劳作报酬、作业地址等的有关条件,当事人能够依照约好实行,可是劳作合同中虽有作业内容、劳作报酬、作业地址等调整的约好,但调整的条件和指向不清晰的,用人单位应当供给充沛根据证明调整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调整合理性的,劳作者能够要求吊销用人单位的调整决议。
3、两边就劳作合同的改变洽谈共同,经洽谈后确认的新的岗位或薪酬,对两边发生效能。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不肯互换岗位用人单位是不是能够免除劳作合同”问题进行的回答,用人单位在劳作合同实行的根底条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是不能够因员工回绝调岗而免除劳作合同。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不肯互换岗位用人单位是不是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汪某某自1989年进入安徽某公司作业,该公司2010年改制,将公司员工2010年曾经工龄与该公司股权进行转化。转化身份后,汪某某于2010年1月1日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持续作业。2014年7月,该公司因对外出资导致客观情况发作严重改变,组织汪某某到另一岗位作业,因两边对转岗未洽谈共同,汪某某待岗,每月付出根本生活费并正常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至2014年11月19日,汪某某收到公司宣布的《劳作合同免除通知书》,并于当天到公司洽谈未达到共同,汪某某不服裁定判决,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因单独免除劳作合同付出双倍赔偿金。
庭审中,该公司称在汪某某不同意转岗后,又为其组织另一岗位,汪某某仍不到岗作业,视为旷工,违背单位规章制度,遂免除与汪某某的劳作联系,契合法令规则,无须付出赔偿金。但该公司仅供给员工介绍信作为第2次调整岗位的根据,并未供给其他根据证明与汪某某就第2次调整岗位进行了洽谈。
本院认为,该公司对外出资导致客观情况发作严重改变,导致劳作合同无法实行,两边洽谈后也未能就改变岗位达到协议,故该公司免除劳作合同依法有用,不属于违法免除合同,应付出经济补偿金,无需付出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法官提示:在原劳作合同实行根底发作改变的情况下,劳资两边就岗位改变未达到协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独免除劳作合同应认定为有用。劳作者能够诉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能否单独调岗调薪
任何一方提出调整岗位或调整薪酬,都要有相应的根据。关于劳作合同内容的改变,无论是出于公司方的要求或是劳作者的建议,无非根据下述三种景象:
1、根据法令法规的规则;
关于第一种景象而言,我国《劳作法》及《劳作合同法》规则,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过培训或许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岗位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因而,关于不能担任作业的劳作者,用人单位能够调整其作业岗位。别的,关于负有保存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作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作合同中与劳作者约好脱密期,在脱密期间用人单位能够将劳作者调整至非涉密岗位。此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则,用人单位应对调整劳作者作业内容及工资待遇的合理根据承当举证责任。
2、两边在劳作合同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就劳作合同的改变作出约好;
与第一种景象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景象着重劳作合同内容的改变根据两边当事人的约好。劳作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应清晰约好调整作业内容、劳作报酬、作业地址等的有关条件,当事人能够依照约好实行,可是劳作合同中虽有作业内容、劳作报酬、作业地址等调整的约好,但调整的条件和指向不清晰的,用人单位应当供给充沛根据证明调整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调整合理性的,劳作者能够要求吊销用人单位的调整决议。
3、两边就劳作合同的改变洽谈共同,经洽谈后确认的新的岗位或薪酬,对两边发生效能。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不肯互换岗位用人单位是不是能够免除劳作合同”问题进行的回答,用人单位在劳作合同实行的根底条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是不能够因员工回绝调岗而免除劳作合同。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