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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能复议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02:12
统辖权贰言裁决之后肯定是会有一方关于成果不满,在一方对成果不满的时分,另一方肯定是有各种的问题。因而其间一方就期望能够复议,关于之前的统辖权贰言的成果有时机进行更改、改动。下面听讼网小编为你具体介绍相关常识。
一、统辖权贰言能复议吗
不能,因没有相关规则。都是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
二、法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节移交统辖和指定统辖
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子不属于本院统辖的,应当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交的人民法院以为受移交的案子按照规则不属于本院统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不得再自行移交。
第三十七条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因为特别原因,不能行使统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统辖权发作争议,由争议两边洽谈处理;洽谈处理不了的,报请它们的一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
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统辖的第一审民事案子;确有必要将本院统辖的第一审民事案子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同意。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统辖的第一审民事案子,以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能够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统辖权贰言的成果裁决之后,是否能够复议要结合实际的需要来定,主张我们要能够针对实际的状况好好区别防止费事。请求统辖权贰言之后想要进行复议可是却缺乏的该怎样做或是有哪些要求等,不知道怎样处理能够来听讼网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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