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2 09:38对乡镇国家一切的土地,我国依照土地一切权与运用权别离的准则,实施乡镇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转让准则,对乡镇国有土地,公民能够经过下列办法获得土地运用权。
1、经过土地运用权出让的办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土地运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运用权在必定年限内出让的行为,出让的具体办法有协议出让、投标和拍卖三种。公民能够依法作为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受让人,经过协议、投标或拍卖的办法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运用权。
2、经过土地运用权划拨的办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土地运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在土地运用者交纳补偿、安顿等费用,将该幅土地交给其运用,或许将土地运用权无偿交给给土地运用者运用的行为。公民能够提出划拨国有土地运用权请求。经过划拨的办法获取的土地运用权没有期限的约束,土地运用权人能够无限期的运用。
3、经过土地运用权转让的办法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土地运用权转让是指土地运用者将土地运用权在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出资开发后,划拨的土地运用权经同意办理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并补交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后都能够进行转让。公民经过转让的办法获得的土地运用权,其运用年限为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运用年限减去原土地运用者已运用年限后的剩下年限。
依据法律规定,土地运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一切权随之转让,土地运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一切权时,其运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也随之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