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什么叫网络诈骗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16:26
欺诈的办法早已经不是曾经那么简略的实体欺诈了,现如今,跟着网络的开展,许多欺诈分子,嗅到了网络上施行欺诈的时机,所以他们网络缝隙,在广阔运用网络的网民进行欺诈,这样的欺诈,让许多网民苦不堪言。那么法令规则什么叫网络欺诈罪?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详细的解说吧。
一、概念
欺诈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用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
二、违法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一切权。有些违法活动,尽管也运用某些欺诈手法,乃至也寻求某些不合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略的客体不是或许不限于公私产业一切权。所以,不构成欺诈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归于侵略人身权利罪。
欺诈罪侵略的目标,仅限于国家、团体或个人的资产,而不是骗得其他不合法利益。其目标,也应扫除金融机构的借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则了借款欺诈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运用欺诈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首要,行为人施行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方式上说包含两类,一是虚拟现实,二是隐秘本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堕入过错知道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详细情况下,便被害人发生过错知道,并作出行为人所期望的产业处置,因而,不管是虚拟、隐秘曩昔的现实,仍是现在的现实与将来的现实,只需具有上述内容的,便是一种欺诈行为。假如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产业处置的,则不是欺诈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有必要到达使一般人能够发生过错知道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产品进行夸大,没有超出社会忍受规模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法、办法没有约束,既可所以言语欺诈,也可所以动作欺诈;欺诈行为自身既可所以作为,也可所以不作为,即有奉告某种现实的职责,但不实行这种职责,使对方堕入过错知道或许持续堕入过错知道,行为人运用这种知道过错取得产业的,也是欺诈行为。依据本法第300条规则,安排和运用会道门、邪教安排或许运用迷信骗得资产的 以欺诈罪论处。
网络欺诈罪立案的规范
1、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千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3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
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0万元以上的,归于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是确定欺诈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仅有情节。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也应确定为情节特别严峻:
(1)欺诈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许一起欺诈违法中情节严峻的主犯;
(2)惯犯或许流窜作案损害严峻的;
(3)欺诈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急需的出产资料,严峻影响出产或许形成其他严峻损失的;
(4)欺诈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助、医疗款物,形成严峻后果的;
(5)浪费欺诈的资产,致使欺诈的资产无法返还的;
(6)运用欺诈的资产进行违法违法活动的;
(7)曾因欺诈受过刑事处分量刑的;
(8)导致被害人逝世、精神失常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2、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以单位名义施行欺诈行为,欺诈所得归单位一切,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则追查上述人员的刑事职责;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追查上述人员的刑事职责。
3、对一起欺诈违法,应当以行为人参加一起欺诈的数额确定其违法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一起违法中的位置、效果和不合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分。
团伙欺诈罪的司法解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欺诈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别离确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资产到达上述规则的数额规范,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则酌情从严惩办:
(一)经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许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伪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施行欺诈的;
(二)欺诈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施行欺诈的;
(四)欺诈残疾人、老年人或许损失劳动能力人的资产的;
(五)形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
欺诈数额挨近上述规则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规范,并具有前款规则的景象之一或许归于欺诈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应别离确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其他严峻情节”、“其他特别严峻情节”。
欺诈罪追查单位违法的立法主张
尽管以为对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施行有严峻社会损害性的行为,能够用现行刑法规则追查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的刑事职责,但仍主张在今后的刑法修正中应当添加单位欺诈等单位违法。
理由有以下几点:
1.只处分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可能会放纵施行有严峻社会损害性行为的单位。单位成员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施行有严峻社会损害性的行为,不仅只表现了单位成员的毅力,一起也表现了单位的全体毅力和单位的全体利益,具有片面恶性的不只是施行有严峻社会损害性行为的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也包含作为全体的单位;取得利益的不只是施行有严峻社会损害性行为的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也包含作为全体的单位。因而,关于此种行为只处分个人,不处分单位,违反了罪责自傲准则。
2.以现行刑法规则处分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不能彻底表现罪责刑相适应准则。因为涉及到新旧刑法的替换,一些案子会呈现了怎么对其量刑的难题。施行欺诈行为的时刻假如是在1997年新刑法公布之后,且欺诈数额特别巨大,理应就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但是,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以单位名义施行欺诈行为,欺诈所得归单位一切,数额在20至30万元以上的,按照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追查上述人员的职责。
(第一百五十二条惯窃、惯骗或许偷盗、欺诈、争夺公私资产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该司法解说有人以为还没有被废止,旧刑法欺诈罪只要数额巨大,据此被告人只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别的,是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施行的欺诈行为,违法所得归单位运用或许用于本单位出产经营活动,我国刑法规则的单位违法的追诉规范要高于自然人违法,对单位违法中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的处刑比自然人违法也要轻,若在没有规则单位欺诈罪的情况下对被告人以欺诈罪追查,无论是用新刑法仍是用旧刑法处刑,都对其显失公正。
跟着网络技能的开展许多网络欺诈分子的手法越来越高档了,他们运用自己学会的网络科技技能,时刻在了解网民的各种产业信息,使许多网民一不小心就会被网络欺诈分子有隙可乘。了解更多的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一、概念
欺诈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用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
二、违法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一切权。有些违法活动,尽管也运用某些欺诈手法,乃至也寻求某些不合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略的客体不是或许不限于公私产业一切权。所以,不构成欺诈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归于侵略人身权利罪。
欺诈罪侵略的目标,仅限于国家、团体或个人的资产,而不是骗得其他不合法利益。其目标,也应扫除金融机构的借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则了借款欺诈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运用欺诈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首要,行为人施行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方式上说包含两类,一是虚拟现实,二是隐秘本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堕入过错知道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详细情况下,便被害人发生过错知道,并作出行为人所期望的产业处置,因而,不管是虚拟、隐秘曩昔的现实,仍是现在的现实与将来的现实,只需具有上述内容的,便是一种欺诈行为。假如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产业处置的,则不是欺诈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有必要到达使一般人能够发生过错知道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产品进行夸大,没有超出社会忍受规模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法、办法没有约束,既可所以言语欺诈,也可所以动作欺诈;欺诈行为自身既可所以作为,也可所以不作为,即有奉告某种现实的职责,但不实行这种职责,使对方堕入过错知道或许持续堕入过错知道,行为人运用这种知道过错取得产业的,也是欺诈行为。依据本法第300条规则,安排和运用会道门、邪教安排或许运用迷信骗得资产的 以欺诈罪论处。
网络欺诈罪立案的规范
1、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千元以上的,归于数额较大;个人欺诈公私资产3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
个人欺诈公私资产20万元以上的,归于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欺诈数额特别巨大是确定欺诈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仅有情节。欺诈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也应确定为情节特别严峻:
(1)欺诈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许一起欺诈违法中情节严峻的主犯;
(2)惯犯或许流窜作案损害严峻的;
(3)欺诈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急需的出产资料,严峻影响出产或许形成其他严峻损失的;
(4)欺诈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助、医疗款物,形成严峻后果的;
(5)浪费欺诈的资产,致使欺诈的资产无法返还的;
(6)运用欺诈的资产进行违法违法活动的;
(7)曾因欺诈受过刑事处分量刑的;
(8)导致被害人逝世、精神失常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峻情节的。
2、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以单位名义施行欺诈行为,欺诈所得归单位一切,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则追查上述人员的刑事职责;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追查上述人员的刑事职责。
3、对一起欺诈违法,应当以行为人参加一起欺诈的数额确定其违法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一起违法中的位置、效果和不合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分。
团伙欺诈罪的司法解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欺诈刑事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别离确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资产到达上述规则的数额规范,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则酌情从严惩办:
(一)经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许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伪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施行欺诈的;
(二)欺诈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施行欺诈的;
(四)欺诈残疾人、老年人或许损失劳动能力人的资产的;
(五)形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许其他严峻后果的。
欺诈数额挨近上述规则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规范,并具有前款规则的景象之一或许归于欺诈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应别离确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其他严峻情节”、“其他特别严峻情节”。
欺诈罪追查单位违法的立法主张
尽管以为对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施行有严峻社会损害性的行为,能够用现行刑法规则追查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的刑事职责,但仍主张在今后的刑法修正中应当添加单位欺诈等单位违法。
理由有以下几点:
1.只处分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可能会放纵施行有严峻社会损害性行为的单位。单位成员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施行有严峻社会损害性的行为,不仅只表现了单位成员的毅力,一起也表现了单位的全体毅力和单位的全体利益,具有片面恶性的不只是施行有严峻社会损害性行为的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也包含作为全体的单位;取得利益的不只是施行有严峻社会损害性行为的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也包含作为全体的单位。因而,关于此种行为只处分个人,不处分单位,违反了罪责自傲准则。
2.以现行刑法规则处分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不能彻底表现罪责刑相适应准则。因为涉及到新旧刑法的替换,一些案子会呈现了怎么对其量刑的难题。施行欺诈行为的时刻假如是在1997年新刑法公布之后,且欺诈数额特别巨大,理应就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但是,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以单位名义施行欺诈行为,欺诈所得归单位一切,数额在20至30万元以上的,按照1979年《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则追查上述人员的职责。
(第一百五十二条惯窃、惯骗或许偷盗、欺诈、争夺公私资产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该司法解说有人以为还没有被废止,旧刑法欺诈罪只要数额巨大,据此被告人只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别的,是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施行的欺诈行为,违法所得归单位运用或许用于本单位出产经营活动,我国刑法规则的单位违法的追诉规范要高于自然人违法,对单位违法中主管人员和直接职责人的处刑比自然人违法也要轻,若在没有规则单位欺诈罪的情况下对被告人以欺诈罪追查,无论是用新刑法仍是用旧刑法处刑,都对其显失公正。
跟着网络技能的开展许多网络欺诈分子的手法越来越高档了,他们运用自己学会的网络科技技能,时刻在了解网民的各种产业信息,使许多网民一不小心就会被网络欺诈分子有隙可乘。了解更多的法令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