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再婚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19:00案情
2006年3月份郝国x与胡x完毕了两年的自在恋爱,携手走进了婚姻殿堂结为夫妻,婚后不久胡x听别人说郝国x在外有外遇,常常与郝喧嚷,责怪郝不忠诚。郝越解说胡就越信任真有这么一回事,以为无风不起浪,实际上郝的行为仅仅正常的男女伙伴之间的作业伙伴和异性间一些正常的应付。郝国x就这样被胡x无中生有、无端猜忌半年之久,两人之间从前建立起来的互爱互信已化为乌有,郝为了抢救行将决裂的情感并证明自己的洁白就与胡协商,给郝一年检测期,假如的确没有生活作风问题两人就复婚。2006年11月,两人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挂号领了离婚证,但是适得其反,离婚后胡抵御不了单位一位独身男性李X的爱情攻势,深深地喜爱上了这位伙伴并与其成婚生子。郝在苦苦等待了一年后,才发现胡x的不忠与多情。郝拿出离婚协议找到胡,要求胡与李离婚后和其复婚。
问题
郝国x的复婚要求,法令上能支撑吗?
答案
不予支撑。郝、胡两人约好离婚并处理离婚挂号手续,也便是一般人们所说的“假离婚”,但在法令上是“真离婚”。处理离婚挂号后郝、胡就处于婚姻的“真空”状况成了“未婚男女”,一旦新爱呈现,旧欢难保。半年时刻的猜忌、责备,两人的互信互爱现已消磨殆尽,胡对这份原有的爱情现已没有任何挂念和眷恋了,郝的信誓旦旦一念之间招来李凉“趁虚而入”,李凉的示爱和执着给胡带来了无尽遥想和夸姣等待,此刻正值情感真空的胡,饱尝不住爱的引诱,据守不住品德底线,抵抗不了李的“济困扶危”,致使郝、胡的情感“分崩离析”。郝的爱之深痛之切,实为“赔了夫人又折兵”。由此能够看出成婚证虽是夫妻名分理直气壮的法令凭据,却也是“婚姻保护伞”,脱离保护伞的婚姻情感是有危险的,爱情是缺少理性的,这样的爱情检测打趣不能开,也开不起!
从法令角度上讲,本案首要涉及到的是婚姻自在的问题,我国婚姻法既保证成婚自在、也保证离婚自在,胡和郝离婚是夫妻两边的自愿行为,是两边的实在志愿的表现,离婚后和谁成婚是胡的权力,也是郝的权力,别人不能干与。经过离婚协议约好的复婚违反了婚姻自在准则中成婚自在,不具有法令效力,不受法令保护。假如胡在离婚后没有和其别人成婚,而且自愿与郝复婚,契合成婚自愿的准则,能够自行复婚,再行处理成婚挂号收取成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