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或母如何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07:48
离婚后,父或母怎么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力?
1、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则:“离婚后,不直接抚育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力,另一方有帮忙的责任。行使探望权力的方法、时刻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间断探望的权力;间断的事由消失后,应当康复探望的权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二十四条规则:“人民法院作出的收效的离婚判定中未触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独自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规则:“当事人在实行收效判定、裁决或许调解书的过程中,恳求间断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咨询两边当事人定见后,以为需求间断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决。间断探望的景象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当事人的恳求告诉其康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二十六条规则:“未成年子女、直接抚育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担负抚育、教育责任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间断探望权的恳求。”
1、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则:“离婚后,不直接抚育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力,另一方有帮忙的责任。行使探望权力的方法、时刻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间断探望的权力;间断的事由消失后,应当康复探望的权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二十四条规则:“人民法院作出的收效的离婚判定中未触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独自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十五条规则:“当事人在实行收效判定、裁决或许调解书的过程中,恳求间断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咨询两边当事人定见后,以为需求间断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决。间断探望的景象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当事人的恳求告诉其康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二十六条规则:“未成年子女、直接抚育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担负抚育、教育责任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间断探望权的恳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