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外地农民工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操作办法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09:46

依据《北京市外地农民工根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处理外地农民工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操作办法告诉如下:
一、外地农民工参与根本医疗保险手续,与其他参保人员的参保手续相同,参保单位经过《北京市根本医疗保险企业信息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收集软件)对外地农民工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根本信息进行收集,经自己承认后,将《参与社会保险人员状况登记表》和电子信息报地点区县社保中心。
二、依据《暂行办法》规则,外地农民工交纳根本医疗保险费有两个规范,凡按老规范缴费的,参保人员类别应挑选“外埠乡村劳动力”,凡按新规范缴费的,参保人员类别应挑选“外地农民工”。
三、现在收集软件中的参保人员类别,只供给了“外埠乡村劳动力”一种人员类别。为此,市社保中心将下发收集软件补丁软件,区县社保中心应经过多种方式将补丁软件发给参保单位,在收集软件补丁更新后,参保人员类别中将添加“外地农民工”,参保单位可依据实际状况进行挑选。
四、区县社保中心对参保单位上报的资料审阅无误后,按规则要求将信息导入医保信息系统,并进行相关的事务处理。
五、凡雇佣外地农民工的本市乡镇个体工商户应以单位方式参保。
六、对《暂行办法》施行前已参保的外地农民工,参保单位要求履行新缴费规范的,可依据参保单位中外地农民工人数的多少挑选下列办法中的恣意一种:
1、参保单位中外地农民工人数较少的,应填写《参保人员信息改变表》(表六),在表内将参保人员类别“外埠乡村劳动力”改变为“外地农民工”,区县社保中心在收到此表后进行审阅承认,并处理人员信息改变事务。
2、参保单位中外地农民工人数较多,且要求一切的外地农民工均改变为新规范缴费的,参保单位应供给相应的文字说明报区县社保中心审阅后,区县社保中心将该参保单位的社保登记证编码和单位名称报市社保中心,由市社保中心一致处理。
七、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在处理参与本市根本医疗保险手续时,应供给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据此,区县社保中心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核准“工商注册地址”信息。
八、除上述规则外,现行经办根本医疗保险的其他事务的处理办法与运用的表格,相同适用于外地农民工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