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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质量扣款和延期交货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06:16

【问题】
我公司从工厂收购服装,出售给经销商,现在存在两个问题:
1、合同中约好,供货商供给给我公司的货品存在质量问题,我公司能够按必定金额扣款,这部分扣款,供货商应开什么类型的发票?发票内容怎么开具?是否能够税前列支?
2、合同中约好,供货商供给给我公司的货品假如延期交货,我公司能够按必定金额扣款,请问这部分扣款,供货商应开什么类型的发票?发票内容怎么开具?是否能够税前列支?
【回答】
1、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扣款归于出售折让性质,供货商出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出售产品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8]875号)规则,企业因售出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此在价格上给的减让归于出售折让;企业因售出产品质量、种类不契合要求等原因此发作的退货归于出售退回。企业现已承认出售收入的售出产品发作出售折让和出售退回,应当在发作当期冲减当期出售产品收入。
《增值税专用发票运用规则》第十四条规则,一般交税人获得专用发票后,发作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景象但不契合报废条件的,或许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作出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成果为“认证相符”而且现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交税人在填写《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成果为“交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交税人在填写《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因供货商延期交货,扣款归于合同违约金性质,贵公司应向供应方出具具有财政收据基本要素的收款收据,供应方计入经营外开销,作为经济合同违约金申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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