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受贿罪辩护技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22:46
纳贿罪归于刑事违法中的一种罪名。纳贿罪辩解技巧有哪些?信任这是许多刑事辩解律师都想要了解的。下面咱们就一同经过下文来了解一下纳贿罪辩解技巧。
纳贿罪辩解技巧:
刑法第385条规则“国家作业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资产的,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的,是纳贿罪”。从该规则来看首要包括四大中心问题:一是国家作业人员;二是使用职务之便;三是讨取别人资产;四是收受别人资产并为别人获取利益。那么作为辩解律师在承受案子后,首要在案子实体上就应该环绕上面四个方面做准备来剖析嫌疑人是否构成了纳贿罪。下面就将四个方面的问题做一个剖析,并将辩解中的一般技巧提示给各位刑事辩解律师。
一、国家作业人员的规模。首要应该知道哪些人才有或许构成纳贿罪。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应的司法解释的规则,首要有以下类型的人或许构成纳贿罪:一类是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从事公事的人员;二类是按照法令、法规规则行使国家行政办理职权的安排中从事公事的人员;三类是受国家机关托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安排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四类是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事的人员;五类是在城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六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七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事的人员;八类是按照法令规则从事公事的人员:如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帮忙城镇从事行政办理业务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基层安排。
辩解技巧:辩解律师首要应该留意嫌疑人的主体身份,他是否归于上述规则的人员之一,别的他们是否是从事公事的,从事公事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实行安排、领导监督、办理等责任,假如他们仅仅从事不具备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作业,比方售货员、售票员、电工、保洁员等作业的,不认为是从事公事。律师在审阅案子时首要应该在此方面留意这两点。
二、使用职务之便。首要有以下几类状况:一类是指使用自己职务规模内的权利,即自己职务上主管、担任或许承办某项公共业务的职权及其所构成的便当条件;二类是使用职务上有从属、限制联络的其他国家作业人员的职权;三类是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国家作业人员经过不归于自己主管的下级部分的国家作业人员的职务为别人获取利益的;四类是使用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首要指嫌疑人与被其使用的国家作业人员之间在职权上尽管没有从属、限制联络,可是嫌疑人使用了自己职权或位置发生的影响和必定的作业联络。
辩解技巧:这个问题是纳贿罪是否构成的中心要件,辩解律师必定要花大力量在此处做文章,由于许多涉嫌构成纳贿的景象,嫌疑人是否使用了职务上的便当不是很好确认,公诉机关在作出指控时一般也在此处相对比较单薄,因而辩解律师必定要在此问题上作些文章。下面给出两点主张:一是一般在司法实务中检察机关都以嫌疑人关于某请托之事有决议权、领导权、主张权,并能够操控工作的走向,来确认为职务行为;二是必定要差异“职务之便”与“劳务之便”,“劳务之便”指使用的是自己的劳务联络,比方电工向某单位领导索贿,说假如不给就怎样,这种就不是使用了职务之便。假如辩解律师能把这两点运用好,就能打好纳贿的官司。
三、讨取别人资产。索贿相对较简略,只需嫌疑人使用了职务之便向请托人索要了资产,不管请托人是否真实的交付了,都或许构成违法。
辩解技巧:由于纳贿罪是一个相对保密的违法,纳贿人与纳贿人大多挑选隐秘买卖,因而确认索贿时公诉机关的依据相对比较单薄,假如只要纳贿人的证言没有纳贿人的供述或其他证人的证言一般都无法确认,辩解律师必定要充分使用国家法令给与的权限捉住这一关键进行辩解。
四、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并为别人获取利益。这是被迫纳贿的状况,嫌疑人不只要收受资产还要为别人获取利益,二者缺一不可,这儿的收受资产首要有两种景象:一是现实收的资产;二是承诺往后付出的资产。而获取利益是不要求有必要是不合法利益,合法利益也能够构成纳贿罪。
辩解技巧:这也是辩解律师的中心主攻关键之一。首要来看不合法收受资产这一状况,这儿面辩解律师必定要留意一点,刑法运用了两个动词组成了一个词“收”“受”,“收”指的是收到某物,是一种行为、一种方向,它仅仅标明此人收到了这件物品,但这件物品是否是给他的则不确认;“受”指的是承受了某物,是一种归属、一种成果,它标明此人收到后自己受领了此物。因而“收受”就应该是收到某物后并终究笑纳了,有些实践中会呈现某纳贿人让甲将款转交给某乙,甲的行为就不能构成纳贿罪,由于它仅仅“收”而非“受”。
别的,一个关键是获取利益是否是由嫌疑人决议的,假如是团体评论、洽谈的,不能确认为嫌疑人为别人获取了利益。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