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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17:02

关于租借合同是否交纳印花税,或许我们都会有一些疑问,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并依据实践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问题】
我公司2008年与一房地产公司签定房子租借合同,该合同期限为3年,我公司现已对该合同足额交纳印花税。现在,我公司在2009年与该房地产公司免除了租借合同,公司之间签定了“免除租借合同合同书”,在该免除合同中依照2008年度的房子租借合同的违约内容,我公司付出违约款、补偿款给房地产公司,请问该“免除租借合同合同书”是否交纳印花税?依照什么税率交纳?计税金额是依据什么核算?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据为应交税凭据:1.购销、加工承揽、建造工程承揽、产业租借、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告贷、产业保险、技能合同或许具有合同性质的凭据;2.产权搬运书据;3.经营帐簿;4.权力、答应证照;5.经财政部确认纳税的其它凭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罗列的凭据和经财政部确认纳税的其他凭据纳税。即印花税的纳税目标采纳的是罗列的方法,只对罗列出来的凭据纳税,未罗列的一概不纳税。
依据上述规则,贵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签定“免除租借合同”,不在印花税征收范围内,不须核算交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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