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完善刑事诉讼监督程序的重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18:26

在完成依法治国,建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进程中,怎么实在发挥、加强和完善查看机关的法令监督功能,更好地行使查看权,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诉讼查看监督权包括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范畴,内容触及立案监督权、侦办监督权、审判监督权及履行监督权。诉讼监督程序的完善对查看机关法令监督功能的充沛行使起着无足轻重的作用,履行监督程序法令上规则得比较细化,下面笔者结合刑事审判作业实践,粗浅谈一下在刑事诉讼监督程序中立案监督、侦办监督、审判监督上应完善的要点、难点问题:
一、刑事诉讼监督程序难点
1、立案监督规模不明确
《刑事诉讼法》仅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作了具体规则,而未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查看院自侦部分的立案监督做出明文规则。这样人民法院和人民查看院的刑事立案活动只能靠自我束缚、自我监督,必定发生自己的刀难捎自己的把的问题。
2、立案监督缺少可操作性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则,立案头绪来历有两方面,一是人民查看院经过办案自己发现,二是被害人向人民查看院指控。这种对立案活动有条件、有极限的知情权,必定导致立案监督的局限性,使立案监督的立法主旨无法得到充沛遵循。
3、违法立案问题纠正难
《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则,查看机关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施行监督,个别被监督机关片面以为查看机关无权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施行监督,从而对查看机关的立案监督不予合作,存在“监督者难,被监督者烦”的实际状况。一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则,查看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的直接诉讼手法仅有宣布《要求阐明不立案理由告诉书》和《告诉立案书》两种。因为没有法令上的强制效能,在实践中就前者而言公安机关或许不作答复;对后者或许不予理睬,或许延迟立案时刻,乃至牵强立案了又找各种理由撤案,使立案监督虚设,这种监督方法的作用彻底取决于公安机关对立案监督的认可程度。
4、案前监督难以完成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作业是人民查看院获取侦办活动状况信息,发现违法行为的重要途径之一。人民查看院完成刑事侦办活动监督功能,现在首要选用的是经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作业进行的监督。经过审理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问询证人、被害人等方法来发现侦办活动中是否恪守法令有关规则。此刻,因为侦办活动现已完毕,查看机关只要经过上述方法进行过后监督,使监督权难以彻底发挥。
5、参与侦办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评论形同虚设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