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时如何发放补偿金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02:23

按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细则
(长政办发【2004】35号)规则正确的员工个人补偿金记提方法应怎么核算?
其间
企业全体改制时政府以什物财物补偿方法全体计说到企业。规范为:按工龄分段累计。前10年工龄每一年1.5个月/人,从第11年开端,每满一年2个月/人,最高不超越36个月。月薪酬规范按核算部分发布的2000年全市员工社会均匀薪酬收入核算。
为何意义???谢谢!
最佳答案
意思不就是企业要改制,本来的员工给发送补偿金
每一年工龄再发给1.5个月的薪酬作为补偿金.如你在这个企业干了6年,就应该发放给你1.5*6=9个月的薪酬
如果是15年就会给10*1.5 2*5=25个月的薪酬
这是作为企业的补偿金.
我国劳作法规则,补偿金是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不满一年,超越6个月的,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的,发半个月薪酬.(补偿金月薪酬为劳作免除前12个月的均匀薪酬)
这个文件规则的高于劳作法规则.没有什么问题的.
还有疑问就弥补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