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品偿还债务的会计处理包括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5 20:59
债款归还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可以用现金财物归还,也可以用非现金财物归还。非现金财物又包含用产品、固定财物等等。具体的账务处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为你具体回答。
例:A公司欠B公司货款300000元。因为A公司财务发作困难,短期内不能付出已于2010年5月1日到期的货款。2010年7月1日,经两边洽谈,B公司赞同A公司以其产品归还债款。该产品的公允价值为200000元,实际本钱为120000元。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交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B公司于2010年8月1日收到A公司抵债的产品,并作为库存商品入库。A公司怎么进行财税处理?
①事务分化
a.出售产品——产品公允价值2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元
b.按其公允价值归还债款,并核算债款重组利得:
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 3000000
减:所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 200000
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17%) 34000
债款重组利得300000-200000-34000=66000
②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300000
贷:主营事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经营外收入——债款重组利得 66000
借:主营事务本钱 120000
贷:库存商品 120000
③核算企业所得税
因该债款重组事项承认的应交税所得额:出售产品发生的应交税所得额(200000-120000) 债款清偿利得66000=146000(元)
应纳所得税:146000×25%=36500(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例:A公司欠B公司货款300000元。因为A公司财务发作困难,短期内不能付出已于2010年5月1日到期的货款。2010年7月1日,经两边洽谈,B公司赞同A公司以其产品归还债款。该产品的公允价值为200000元,实际本钱为120000元。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交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B公司于2010年8月1日收到A公司抵债的产品,并作为库存商品入库。A公司怎么进行财税处理?
①事务分化
a.出售产品——产品公允价值2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元
b.按其公允价值归还债款,并核算债款重组利得:
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 3000000
减:所转让产品的公允价值 200000
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17%) 34000
债款重组利得300000-200000-34000=66000
②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300000
贷:主营事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经营外收入——债款重组利得 66000
借:主营事务本钱 120000
贷:库存商品 120000
③核算企业所得税
因该债款重组事项承认的应交税所得额:出售产品发生的应交税所得额(200000-120000) 债款清偿利得66000=146000(元)
应纳所得税:146000×25%=3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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