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香港在中国申请专利要提供哪些文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2 23:41
(1) 指示函,应当阐明所请求的创造创造的类型,是创造、实用新型或是外观设计;请求人和创造人的名字、地址以及国籍;请求人要求优先权的,还应当阐明在外国提出请求的请求日,受理该请求的国家和请求号;
(2) 阐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
(3) 如有必要还应当有附图以及指定的摘要附图;
(4) 由请求人签署的委托书,不需公证、认证而且能够在专利请求提交后专利局规则的期限内提交;
(5) 优先权文件,应当安闲我国请求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不然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6) 优先权的转让证明,如果在我国的专利请求人与优先权文件中记载的请求人不一致,优先权转让证明应在我国请求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能够是原件,也能够是经官方或律师认证的副本;
(7) 关于PCT世界请求进入我国国家阶段,则需世界发布小册子、世界开始检查陈述及附件以及请求人期望进入我国国家阶段后作为本质检查根底的任何修正。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