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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01:05

养老保险待遇的享用条件
(一)退休年纪条件
我国关于退休年纪的规则,主要内容包含:
(1)一般退休年纪。男60岁,女50岁(工人)和55岁(员工);
(2)提早退休年纪。国家公务员的提早退休年纪为,男55岁、女50岁;因从事有害身体健康作业和工伤(职业病)致残而彻底损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和接连工龄满30年的国家公务员,退休不受年纪约束;
(3)推迟退休年纪。例如,高档专家经同意可推迟退休,但正职不超越70岁、副职不超越65岁。
(二)退休工龄条件
享用退休待遇,除到达退休年纪外,一般还应一起到达必定的工龄。在我国,按规则员工退休一般需接连工龄满10年;国家公务员提早退休一般需接连工龄满20年,接连工龄满30年者提早退休可不受年纪约束;但因工伤(职业病)致残彻底损失劳动能力的员工,退休不以接连工龄为条件。在实施社会保险准则改革的过程中,凡个人交纳保险费的员工,退休的接连工龄条件被缴费年限条件所替代。对实施缴费准则今后才初度作业的劳动者,应要求其交纳养老保险费年限须累积满法定最低年限。
(三)其他退休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在有的情况下还需具有其他特别条件。例如,我国规则,提早和推迟退休,都应经有关部门和组织同意;从事有害身体健康作业的员工和因工伤(职业病)致残的员工提早退休,须经依法证明彻底损失劳动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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