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论商业贿赂及法律规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8 03:09
商业贿赂在产品经济社会可谓源源不绝,它是跟着产品经济的开展而发生、开展起来的一种经济现象和行为。鉴于商业贿赂对产品经济社会的危害性,从近现代以来,许多国家的竞争法都把其看作是一项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制止,给予法令规制。1909年的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行为严厉予以禁if=,并规则了刑事制裁办法①0 1993年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称《反不正当竟争法》)第8条规则:“经营者不得选用资产或许其他手法进纳贿赂以出售或许购买产品。在帐外私自给予对方单位或许个人回扣的,以纳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许个人在帐外私自收受回扣的,以纳贿论处。经营者出售或许购买产品,能够以明示方法给对方扣头,能够给中间人佣钱。经营者给对方扣头、给中间人佣钱的,有必要照实人帐。承受扣头、佣钱的经营者有必要照实人帐。”这是我国对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规制的法令依据。为精确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则精力,实在冲击商业贿赂行为,国家工商局于1996年发布施行《关于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则》(以下简称《暂行规则》),进一步对商业贿赂行为及其法令规制具体具体规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相关规则施行以来,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特别是冲击商业贿赂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也不可否认,跟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人开展,世界经济一体化,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了许多新的特色,商业贿赂也出现愈演愈烈和方式更多样,阐明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迫在眉捷。本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