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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21:26

问:什么样的交税人能够享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方针?
答: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和营业税交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越3万元(含3万元)的,能够享用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方针。
问:关于按季申报的交税人,怎么确认享用优惠方针的交税人规模?
答:关于以一个季度为交税期限的交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越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问: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交税人,怎么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方针?
答:交税人别离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别离享用月销售额不超越3万元(按季交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越3万元(按季交税9万元)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方针。
问:个体工商户能否请求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个体工商户可依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则,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的小微企业,怎么享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方针?
答:关于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悉数联次追回或许按规则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能够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交还。
问:本次《增值税交税申报表(小规模交税人适用)》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交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布告》(2014年第58号)中对《增值税交税申报表(小规模交税人适用)》第6栏“免税销售额”的填写内容进行了细化,新增了“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三项,由交税人依据其所享用的免税方针分项填写。在 “税款核算”栏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交税人依据当期免税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核算填写。
问:未达起征点的交税人能够代开增值专用发票吗?
答:能够代开
问:交税人定额超越3万,怎么交税?
答:依照销售额全额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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