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3 04:48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能够随时免除承包合同,形成承包人丢失的,应当补偿丢失。”
依据本条的规则,定作人能够随时免除合同。免除合同是指在合同建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许两边的意思标明而使合同联系消除的行为。依据本法总则的规则,两边当事人能够洽谈免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免除合同的,只限于两种状况:
一是在发作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意图无法完结。
二是对方当事人严峻违约,包含在实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当事人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行为标明不实行其首要债款;对方当事人拖延实行首要债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行的;对方当事人拖延实行债款或许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严峻影响缔结合同所希望的经济利益的。除这些法定免除权外,当事人私行免除合同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但在承包合同中,定作人除了享有本法总则规则的免除权外,他能够享有随时免除合同的权力,这是承包合同的一大特色,也是因为承包合同性质所决议的。承包合同是定作人为了满意其特别需求而缔结的,承包人依据定作人的指示进行作业,假如定作人于合同建立后因为各种原因不再需求承包人完结作业,则应当答应定作人免除合同。定作人免除合同的条件是补偿承包人的丢失。这样处理,既能够防止给定作人形成更大的糟蹋,也不会给承包人形成晦气。本条依据承包合同的特色,赋予定作人随时免除合同的权力。依据本条和本法有关规则,定作人行使随时免除权的,应当契合以下要求:
1.定作人应当在合同有用期内提出免除合同。尽管本条规则定作人能够随时免除合同,但“随时”实践是指合同建立收效后,合同实行结束前的任何时刻。依据免除的意义,免除是当事人在合同效能存续期间,提早停止合同效能的行为。假如承包人已交给作业效果,定作人已付出酬劳等费用,合同已停止,定作人此刻假如不需求作业效果的,不能提出免除合同。
2.定作人依据本条免除的,应当告诉承包人。免除告诉抵达承包人时,免除收效,合同停止,承包人能够不再进行承包作业。
3.定作人依据本条免除承包合同形成承包人丢失的,应当补偿丢失。这些丢失首要包含承包人已完结的作业部分所应当取得的酬劳、承包人为完结这部分作业所开销的资料费以及承包人因合同免除而遭到的其他丢失。
合同免除后,承包人应当将已完结的部分作业交给定作人。定作人供给资料的,如有剩下,也应当返还定作人。定作人预先付出酬劳的,在扣除已完结部分的酬劳外,承包人也应当将剩下价款返还定作人。
依据本条的规则,定作人能够随时免除合同。免除合同是指在合同建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许两边的意思标明而使合同联系消除的行为。依据本法总则的规则,两边当事人能够洽谈免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免除合同的,只限于两种状况:
一是在发作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意图无法完结。
二是对方当事人严峻违约,包含在实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当事人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行为标明不实行其首要债款;对方当事人拖延实行首要债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行的;对方当事人拖延实行债款或许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严峻影响缔结合同所希望的经济利益的。除这些法定免除权外,当事人私行免除合同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但在承包合同中,定作人除了享有本法总则规则的免除权外,他能够享有随时免除合同的权力,这是承包合同的一大特色,也是因为承包合同性质所决议的。承包合同是定作人为了满意其特别需求而缔结的,承包人依据定作人的指示进行作业,假如定作人于合同建立后因为各种原因不再需求承包人完结作业,则应当答应定作人免除合同。定作人免除合同的条件是补偿承包人的丢失。这样处理,既能够防止给定作人形成更大的糟蹋,也不会给承包人形成晦气。本条依据承包合同的特色,赋予定作人随时免除合同的权力。依据本条和本法有关规则,定作人行使随时免除权的,应当契合以下要求:
1.定作人应当在合同有用期内提出免除合同。尽管本条规则定作人能够随时免除合同,但“随时”实践是指合同建立收效后,合同实行结束前的任何时刻。依据免除的意义,免除是当事人在合同效能存续期间,提早停止合同效能的行为。假如承包人已交给作业效果,定作人已付出酬劳等费用,合同已停止,定作人此刻假如不需求作业效果的,不能提出免除合同。
2.定作人依据本条免除的,应当告诉承包人。免除告诉抵达承包人时,免除收效,合同停止,承包人能够不再进行承包作业。
3.定作人依据本条免除承包合同形成承包人丢失的,应当补偿丢失。这些丢失首要包含承包人已完结的作业部分所应当取得的酬劳、承包人为完结这部分作业所开销的资料费以及承包人因合同免除而遭到的其他丢失。
合同免除后,承包人应当将已完结的部分作业交给定作人。定作人供给资料的,如有剩下,也应当返还定作人。定作人预先付出酬劳的,在扣除已完结部分的酬劳外,承包人也应当将剩下价款返还定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