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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后的刑事裁定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09:44
刑事裁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定履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议,有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凡用书面语方式表达的,称之为裁决书。裁决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一种重要司法文书,其效果在于保证诉讼顺利进行,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定得以完成。收效的裁决书与收效判定书相同,都具有法令上的强制力。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调停后的刑事裁决书。欢迎阅览!
调停后的刑事裁决书
刑事裁决书
××××人民法院
(××××)×刑×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名字、性别、出世年月日、民族、原籍、现已逝世)。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
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对本案进行
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于××××年××月××日逝世。按照……(
写明裁决所依据的法令条金钱)的规则,裁决如下:
……(写明裁决成果,分两种状况:
榜首、依据已有资料可以承认被告人有罪的,表述为:
“本案停止审理,不追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依据已有资料尚难确定被告人有罪的,表述为:
“本案停止审理。”)
本裁决送达后即发作法令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本来核对无异
书记员 ×××
以上内容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总结的“调停后的刑事裁决书”,人民法院用裁决处理的程序问题主要有: 驳回申述;间断审理;停止审理;补正法令文书;保持原判;发回从头审判;保持或许吊销原裁决;核准死刑等。人民法院用裁决处理的实体问题主要在履行程序中,包含:弛刑、假释;吊销缓刑、假释;减免罚金等。更多内容请上听讼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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