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如何签订房产证约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4 03:25大都购房人都期望在收房后能赶快拿到自己的房产证,可现实常常是“千呼万唤办不来”。要防止这种状况呈现,律师提示购房者应仔细签定购房合同。购房者要想缩短办证时刻,绝不能疏忽购房合同中的约好。
三步签定产证约好
第一步:购房者要依据《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求由其供给的处理房子权属挂号的材料报送房子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购房者须坚持在与开发商签定的购房合同条款:“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处理权属挂号需求出卖人供给的材料报产权挂号机关存案”的空格中填写“60日”。
第二步:购房者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处理土地使用权改变和房子所有权挂号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出售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处理土地使用权改变和房子所有权挂号手续。要求开发商将购房合同条款:“如因出卖人的职责,买受人不能在规则期限()内获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中的“规则期限”,清晰为“120日内”。
第三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中的规则,购房者详细约好合同条款中“双方赞同按下列某项处理”的内容。
慎签不合理的托付书
现在,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在购房合同外另签一份托付其代理房产证、并赞同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修理基金交给开发商的托付书。对开发商的这种减轻自己危险、添加购房人担负和危险的不合理做法,购房者可加以回绝。
《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帮忙商品房购买人处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子所有权挂号手续,并供给必要的证明文件。因而,不管购房者是否托付房地产商代理房产证,开发商都有职责同购房者一同处理产权过户并帮忙购房者处理房产证。
房产证迟迟不能办的问题,大多是因开发商没有完结房子检验存案、超规划同意面积建造、土地出让金没有补齐等原因形成的。当开发商具有了向购房者处理产权过户条件时,购房者处理房产证的手续其实十分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