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的发展商与投资商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19:42
发展商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从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方案立项、规划批阅,通过房地产项目地块的七通一平、发包施工到终究楼盘的出售,整个进程一般都是由发展商实践操作和施行的。现在市场上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出售合同》都应由购房者与发展商签定和实行。出资商,往往便是发展商的股东或出资主体。一般来说,一个楼盘的出资商和发展商并不是一个公司。由于依据法律规定,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和运营的主体有必要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因而许多有资金实力的非房地产企业为了进入房地产业,就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出资房地产企业。发展商和出资商最大的差异便是发展商是实践开发和建造房地产项目的主体,而出资商则往往是房地产项目背面实践投入资金的人。正由所以出资商投入资金,因而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上他往往具有更大的发言权——尽管其并没有合法的房地产开发位置。当然,并不是每个项目都有所谓的出资商,如一些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就直接作为发展商独立开发建造某个项目,这种情况下就无所谓出资商了。
尽管出资商和发展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毕竟在法律上是两个相对独立、互不承当对方责任的经济实体。购房者在重视发展商资信情况的一起也应当了解出资商的资信情况,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尽管出资商和发展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毕竟在法律上是两个相对独立、互不承当对方责任的经济实体。购房者在重视发展商资信情况的一起也应当了解出资商的资信情况,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