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支付的土地和拆迁补偿及青苗费用缴纳契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21:40
获得土地时付出的土地补偿款及拆迁补偿还有青苗费用交纳契税吗?有关的规则是怎么样的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规则,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土地付出的土地和拆迁补偿及青苗费用交纳契税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财税〔2004〕134号规则: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接受人为获得该土地使用权而付出的悉数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法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含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接受者应付出的钱银、什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二)以竞价方法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含在内。
二、先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经同意改为出让方法获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交纳契税,其计税根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根据上述规则,获得土地的纳税人付出的土地补偿款及拆迁补偿还有青苗费用是作为交纳契税的根据的。
这些便是咱们在这方面的常识。期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协助。假如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能够到网上进行查找查询。
财税〔2004〕134号规则: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接受人为获得该土地使用权而付出的悉数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法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含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接受者应付出的钱银、什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二)以竞价方法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含在内。
二、先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经同意改为出让方法获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交纳契税,其计税根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根据上述规则,获得土地的纳税人付出的土地补偿款及拆迁补偿还有青苗费用是作为交纳契税的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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