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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居住证的办理地点及作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23:37

在杭州寓居证的朋友都知道,外地人口寓居的时分是需求相关的证件的,证件就包含了寓居证,许多朋友在杭州处理寓居证的时分,不知道寓居证在哪里处理,及寓居证处理下来有什么效果,关于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接下来就给我们做一个具体的介绍。
处理时刻及费用
1.处理时刻:15个工作日
2.有用期:留意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处理签注,运用功用间断
3.费用:初次申领免工本费
处理地址
处理地址:现寓居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杭州市公安局
地址:华光路35号
电话:(0571)87280114
服务时刻:9:00——12:0014:30——17:00
寓居证的优点
第三章寓居证
第十五条《浙江省寓居证》是持有人在寓居地寓居、作为常住人口享用根本公共服务和便当、请求挂号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在寓居地寓居半年以上,契合有合法安稳工作、合法安稳居处、接连就读条件之一的,能够依照本条例规则申领《浙江省寓居证》。
前款规则的寓居时刻自申报寓居挂号之日起核算。归于寓居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则的出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寓居证》不受前款规则约束。
第十七条申领《浙江省寓居证》,应当向寓居地公安派出所或许受公安机关托付的服务处理机构提交自己有用身份证件或许身份证明、相片,工作、寓居或许就读的证明资料。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到申领《浙江省寓居证》的相关资料后,对资料完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请求资料不完全的,应当一次性奉告需求弥补的资料。对契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浙江省寓居证》;对不契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奉告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浙江省寓居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
《浙江省寓居证》持有人在寓居地接连寓居的,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寓居地公安派出所或许受公安机关托付的服务处理机构处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处理签注手续的,证件运用功用间断;补办签注手续的,证件运用功用康复,持有人在寓居地的寓居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接连核算。持有人的工作、寓居、就读状况发作变化,不再契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
《浙江省寓居证》持有人的寓居地址、服务场所等在发证地的市区、县(市)规模内发作改变的,应当自改变之日起十日内处理改变手续。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应当自动为《浙江省寓居证》持有人处理签注和改变手续供应服务。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有关部门以及服务处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行流动人口服务处理责任时,能够要求流动人口出示《浙江省寓居证》;持有人应当予以合作。
第二十二条《浙江省寓居证》损坏难以辨认的,应当到寓居地公安派出所或许受公安机关托付的服务处理机构处理换领手续;收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浙江省寓居证》丢失的,应当处理补领手续。
第二十三条初次申领《浙江省寓居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或许补领的,应当依照规则交纳证件工本费。处理寓居挂号、改变挂号和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证件工本费依照省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规范履行。
第二十四条《浙江省寓居证》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一致制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造、变造、租借、出借、转让、不合法扣押《浙江省寓居证》。
第四章公共服务和便当
第二十五条《浙江省寓居证》持有人在寓居地依法享用劳动工作,参与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运用住宅公积金,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持有人供应下列根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根本公共工作服务;
(三)根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明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则的其他根本公共服务。
第二十六条《浙江省寓居证》持有人在寓居地依照规则享用下列便当:
(一)处理出入境证件;
(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挂号;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与工作资格考试、请求颁发工作资格;
(六)处理生育服务挂号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资料;
(七)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则的其他便当。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逐渐扩大为《浙江省寓居证》持有人供应公共服务和便当的规模,供应工作教育赞助、工作扶持、住宅保证、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地公共服务资源的供应才能,建立健全与寓居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公共服务和便当的供应机制。
从上面能够看出,杭州的寓居优点仍是十分多的,以上还有杭州寓居证处理的地址和费用,有需求的朋友能够好好看看,假如我们看完今后,仍是有什么地方不清楚不明白的,能够查找听讼网,在线咨询律师,让专业的律师来协助我们回答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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