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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法院查封过户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03:28

当事人假如欠钱不还或许会被申述,申述到法院之后,或许就会成为被履行人,被履行人的产业或许会遭到查封,那么查封之后的房产进行过户是否有用?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房产证法院查封过户有用吗
查封的房子是不能够进行过户的。
一、已处理完过户手续但没有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子,法院是能够查封、拍卖的。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获得房子产权的状况奉告买受人。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履行文书处理产权挂号有关问题的函》的相关规则,履行程序中处置未处理初始挂号的房子时:
1、具有初始挂号条件的,履行法院处置后能够依法向房子挂号组织宣布《协助履行通知书》;
2、暂时不具有初始挂号条件的,履行法院处置后能够向房子挂号组织宣布《协助履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子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有初始挂号条件后,由房子挂号组织依照《协助履行通知书》予以挂号;
3、不具有初始挂号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发表房子不具有初始挂号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依照房子的权力现状获得房子,后续的产权挂号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担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履行中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的规则》第十七条规则,被履行人将其一切的需求处理过户挂号的产业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现已付出悉数价款并实践占有该产业没有过户的,但若第三人对未处理过户挂号手续没有差错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住。结合本案陈某在生意的过程中并不知道黄某的债权债务联系,在付出全额房款后也已向房管局请求处理过户手续,房管局对该请求也已受理,只是在处理的过程中,因房管局的原因致使不能及时过户。故应该认得陈某现已获得该房子的一切权。而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生意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一条规则:“对房子的搬运占有,视为房子的交给使用,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该规则清晰了商品房的交给除当事人还有约好外,房子交给使用就现已是搬运了占有,而占有是依据一切权而繁殖的权力,法院不得查封被履行人之外的第三人的产业,故应予以免除。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查封之后的房产是不能够进行过户的,所以及时进行了过户手续也是不能够收效的,而且签署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但假如在查封之前进行过户的,而且处理了房产证的便是有用的。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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