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2 20:02劳动者受工伤之后,假如工伤影响了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为了确认影响程度以衡量相关赔偿标准,需求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判定,那么劳动能力判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和咱们一起来了解。
劳动能力判定的过程是怎样的
(一)劳动能力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并供给工伤确定决议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
(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判定请求后,应当从其树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许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判定定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依据专家组的判定定见作出工伤员工劳动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可以托付具有资历的医疗组织帮忙进行有关的确诊。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判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判定定论的期限可以延伸30日。劳动能力判定定论应当及时送达请求判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请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四)劳动能力判定作业应当客观、公平。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许参与判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逃避。
(五)自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请求劳动能力复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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