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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8 07:51

越来越多的劳作者在自己的劳作权益遭到损害的时分,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间向劳作督查大队投诉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很多人会做的工作。在投诉的时分也会有相应的流程,那么,劳作督查大队投诉程序有哪些?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这方面常识。
一、承受告发投诉:
关于告发投诉的来信或许上级部分及其他部分交办、转送的来信一致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挂号;
关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告发挂号表》或《咨询挂号表》。
如果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团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托付书》,一切人员均在托付书中签名。
招待人员关于投诉人供给的材料不契合要求的,奉告投诉人补正;
关于不归于劳作保证督查职权范围的投诉,奉告投诉人向有关部分反映;
对归于劳作保证督查职权范围但不归于劳作督查组织统辖的投诉,奉告投诉人向有统辖权的劳作督查组织提出。
二、检查受理或立案挂号:
关于告发投诉函件,在拆封、挂号时予以检查,契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关于契合立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关于不契合立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议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三、分流:
招待人员依据告发投诉反映的状况,对案子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
1.属告发类案子(如拖欠薪酬、未办用工手续、未签劳作合同、超时加班加点、薪酬低于最低薪酬标准、收取押金、不合法运用童工、损害女职工或未成工特别劳作保护权益等),填写《大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作督查大队查办。
2.属劳作争议类案子(如因薪酬付出争议、劳作合同争议、离任或解雇或开除或开除争议、工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发作争议等),能够进行行政调停。若现实不清或无法调停或当事人不肯调停的,奉告投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作裁定组织提出裁定请求。
向劳作督查大队投诉有听讼网律师协助,能够让投诉更标准更好协助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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