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08:23拍卖法令联系的构成要素即法令联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别离称为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和内容要素。
(一)主体要素。拍卖法令联系的主体极端广泛,包含天然人、法人、其他安排和国家。
作为拍卖法令联系的主体有必要具有行为能力,或称参加拍卖的行为能力。主体的类型不同,法令对其行为能力的要求也不同。如天然人和法人,法令对其行为能力的要求就不同,主体在拍卖联系中扮演的人物不同,法令对其行为能力的要求也有异,如托付人、拍卖人、竞买人各自有其资历标准。拍卖行为能力也可以用必定的权能来衡量,如是否具有处分权、经营权、管理权等。
与拍卖法令联系主体附近的一个概念是拍卖法令联系的当事人。法令对当事人的界定是指与某法令现实有直接联系的人,他们不只参加某一法令联系,并且经过他们的行为直接创设、改变、消除某一法令联系。从其在拍卖中扮演的人物分类,拍卖法令联系的当事人可分为三方,即生意的两边加上中介人,习惯上成为托付人、拍卖人、买受人(竞买人)。
拍卖人。拍卖人是拍卖法令联系中最首要的主体,其在法令联系中的位置是托付人、代理人,其行为由被代理人担任。但拍卖人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既受制于托付拍卖合同,又受制于拍卖规矩。
拍卖人的资历是拍卖法规的首要内容:
1、有必定的注册资金;
2、有与从事拍卖事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备;
3、具有法人资历,可以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4、有齐备的标准、准则;
5、有必定数量,具有相应资历的拍卖专业人员;
6、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我国《拍卖法》还规则从事文物、艺术品拍卖的企业,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这首要是考虑到触及文物的拍卖活动有必要遭到文物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且从事此项事务的公司的规划和数量应控制在必定规模之内,且数量不宜过多。因而,这一规则有利于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一起也有利于文物及文明艺术品拍卖活动的有序开展。
托付人。托付人是真实的卖主。他可所以拍卖物的所有权人或经营权人,也可所以所有权人或经营权人的代理人。
托付人可所以天然人,也可所以法人,但有必要具有彻底的行为能力。
托付人有必要具有拍卖标的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竞买人或买受人。竞买人或买受人是拍卖联系中的买主,竞买人是不确认的买主,买受人是确认的买主,在拍卖活动中,竞买人和买受人是最活泼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