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08:46
不管做人仍是做公司都需求守信用,假如因为不守信用而对别人形成丢失是需求承当相关职责的,背约危害上市公司利益相同需求承当职责,那么,背约危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可以对您有所协助。
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办理次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8条明确规则:“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诚责任和勤勉责任”。这儿的“忠诚责任”,是指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对公司事务应忠诚极力、忠诚于公司,当其本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不得将本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他们有必要为公司的利益好心地处理公司事务、处置其把握的公司产业,其行使权力的意图有必要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得违反对公司的忠诚责任操作上市公司进行违法行为。
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诚责任,使用职务便当,经过操作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相关买卖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丢失的行为。
所谓背约行为,是指行为人损坏与其任职的上市公司之间的法令承认的信赖联系,违反对公司的忠诚责任,从事了六种非法活动,即: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许个人供给资金、产品、服务或许其他财物,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2)以显着不公平的条件,供给或许承受资金、产品、服务或许其他财物,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向显着不具有清偿才能的单位或许个人供给资金、产品、服务或许其他财物,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4)为显着不具有清偿才能的单位或许个人供给担保,或许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许个人供给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5)无正当理由抛弃债款、承当债款,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6)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许国务院依法确定的其他证券被停止上市买卖或许屡次被暂停上市买卖的;
(7)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丢失的景象。这首要包含:
a、移用公司资金;b、将公司资金以某个人名义或许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蓄;
c、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则,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许董事会赞同,将公司资金假贷给别人或许以公司产业为别人供给担保;
d、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则或许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赞同,与本公司缔结或许进行买卖;
e、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赞同,使用职务便当为自己或许别人获取归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许别人运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事务;
f、承受别人与公司买卖的佣钱归为己有;g、私行批露公司隐秘;h、违反对公司忠诚责任的其他行为。
本罪是成果犯,有必要因为背约行为“致使上市公司形成利益遭受重大丢失”。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诚责任,使用职务便当,操作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相关买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丢失的行为。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许实践操控人,指派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施行歹意危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
片面方面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施行的是背约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形成产业上危害的成果,而且期望或许听任这种成果的发作。
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办理次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8条明确规则:“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诚责任和勤勉责任”。这儿的“忠诚责任”,是指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对公司事务应忠诚极力、忠诚于公司,当其本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不得将本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他们有必要为公司的利益好心地处理公司事务、处置其把握的公司产业,其行使权力的意图有必要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得违反对公司的忠诚责任操作上市公司进行违法行为。
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诚责任,使用职务便当,经过操作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相关买卖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丢失的行为。
所谓背约行为,是指行为人损坏与其任职的上市公司之间的法令承认的信赖联系,违反对公司的忠诚责任,从事了六种非法活动,即: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许个人供给资金、产品、服务或许其他财物,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2)以显着不公平的条件,供给或许承受资金、产品、服务或许其他财物,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向显着不具有清偿才能的单位或许个人供给资金、产品、服务或许其他财物,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4)为显着不具有清偿才能的单位或许个人供给担保,或许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许个人供给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5)无正当理由抛弃债款、承当债款,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6)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许国务院依法确定的其他证券被停止上市买卖或许屡次被暂停上市买卖的;
(7)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丢失的景象。这首要包含:
a、移用公司资金;b、将公司资金以某个人名义或许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蓄;
c、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则,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许董事会赞同,将公司资金假贷给别人或许以公司产业为别人供给担保;
d、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则或许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赞同,与本公司缔结或许进行买卖;
e、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赞同,使用职务便当为自己或许别人获取归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许别人运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事务;
f、承受别人与公司买卖的佣钱归为己有;g、私行批露公司隐秘;h、违反对公司忠诚责任的其他行为。
本罪是成果犯,有必要因为背约行为“致使上市公司形成利益遭受重大丢失”。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诚责任,使用职务便当,操作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相关买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丢失的行为。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许实践操控人,指派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施行歹意危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
片面方面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施行的是背约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形成产业上危害的成果,而且期望或许听任这种成果的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