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拘传与传唤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2 20:41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承受讯问的一种强制办法。
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时,关于不需要拘捕、拘留的违法嫌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刻到指定的地址或许他的居处、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办法。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诉讼行为。传唤等同于告诉、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必定的强制性。传唤由侦办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施行;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施行。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
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时,关于不需要拘捕、拘留的违法嫌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刻到指定的地址或许他的居处、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办法。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诉讼行为。传唤等同于告诉、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必定的强制性。传唤由侦办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施行;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施行。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