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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怎样的行政区划内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11:27
问:在怎样的行政区划内建立劳作争议
仲裁委员会
?
答:依据《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第12条的规则:县、市、市辖区应当建立劳作
争议仲裁
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那省一级是否建立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呢,依据《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解说》第9条的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建立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如建立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其受理规模及责任,亦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则。现已建立劳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应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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