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应该怎样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18:30这个程序是有规范化程序的,需求依照下列过程去进行:
(一)乡村居民请求宅基地的条件
乡村居民请求宅基地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一是乡村居民年纪有必要年满十八周岁且契合分居条件;二是乡村居民建房有必要契合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和土地运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造规划;三是乡村居民建房限额规范,运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运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乡村居民建房有必要“一户一基”;五是乡村乡民在租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同意;六是禁止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人建房应当遵从的准则
乡村居民建房应当运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可以运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可以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犁地,运用国有土地的有必要处理出让手续。
(三)农人建房请求宅基地的批阅程序新
1、乡村乡民建住所,首先向团体经济组织提出请求;
2、村团体经济组织对请求建房户在夺目的当地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疆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请求人是否契合条件,拟用地是否契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发布期满无异议后,将契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则报城镇人民政府审阅后,报县人民政府批阅(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则报市政府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手续)。
5、宅基地同意后,疆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乡民住所建成后,疆土资源所到实地查看是否按同意面积和要求运用土地,对契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团体土地运用证书。
7、乡民凭土地运用证及规划许可证请求处理房子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