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沈阳市去往外市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业务经办有哪些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18:16

沈阳市去往外市省内异地寓居人员联网就医直接结算事务经办流程:
一、适用范围:
已处理长时刻居外手续、异地待遇现已收效而且寓居在已注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市的参保员工。
二、处理时刻:
全月工作
三、处理地址:
医保局结算处及各分局事务窗口
四、供给材料:
1、自己社会保障卡并已注册银行金融功用。
2、自己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处理流程:
1、异地寓居人员持上述材料到市局结算处或分局窗口请求处理,并收取《辽宁省沈阳市根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寓居就医批阅存案表》。
2、异地寓居人员需在医保局审阅通往后的一个月内,持有用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近期一寸免冠相片1张、《批阅存案表》一式2份到寓居地医保经办组织承认,收取寓居地根本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并注册异地寓居人员就医直接结算功用。
3、异地寓居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寓居地根本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到寓居地已签定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组织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统筹基金付出的部分由定点医疗组织垫支,非统筹基金付出部分由个人直接付出现金,并由定点医疗组织出具结算清单及发票。
4、异地寓居人员所享用的大额及弥补医疗保险待遇将在根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结束后进入理赔程序,所报销费用将汇入自己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中。
温馨提示:异地寓居人员只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契合我市报销规则的急诊、门诊规则病种等医疗费用,需持相关手续回到我市医疗保险经办组织进行报销结算。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