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6 03:01
破产清算便是对债款进行清偿,企业向法院恳求破产后,法院会建立清算小组,对企业的财物进行拍卖,所得的金钱用于清偿债款,假如清算后还有债款的,那么破产清算后还有债款怎么办?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破产清算后还有债款怎么办
企业被法院裁决破产的,此刻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款应该依法补偿。而企业的破产产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款后,对破产债款应该按下列次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员工的薪酬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底子养老保险、底子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支交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则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一般破产债款。假如破产产业不足以清偿同一次序的清偿要求的,依照份额分配。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 所以只需股东实在实行了自己的出资责任,即不必归还破产程序完结后的债款。可是,股东为公司的债款供给了担保,则应当承当担保责任。破产人的确保人和其他连带债款人,在破产程序完结后,对债款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款,依法持续承当清偿责任。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档办理人员的薪酬依照该企业员工的平均薪酬核算。 破产费用:破产案子的诉讼费用; 办理、变价和分配债款人产业的费用; 办理人实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任作业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款: 因办理人或许债款人恳求对方当事人实行两边均未实行结束的合同所发生的债款; 债款人产业受无因办理所发生的债款; 因债款人不当得利所发生的债款; 为债款人持续经营而应付出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发生的其他债款; 办理人或许相关人员实行职务致人危害所发生的债款; 债款人产业致人危害所发生的债款。破产清偿次序是由法令作出的强制性规则,这避免了清算组在清算的过程中的随意性,导致终究公司的产业耗尽,债款却不能得到很好的清偿,或许是导致一些债款人底子得不到清偿。
二、破产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其位置
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财物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任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任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子的人民法院认可。由于,依照《破产法》的规则,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担任而且陈述作业,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担任并陈述作业。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辅导清算组的作业,清晰清算组的职权与责任,协助清算组拟定作业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作业。清算组有危害债款人利益的行为或许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债款人的恳求或许依职权予以纠正。人民法院能够依据债款人的恳求或许依职权替换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别的,法令还规则:破产企业清算组能够聘任必要的作业人员参加破产清算作业。但咱们以为:对这些被聘任的参加详细破产清算事务的作业人员不归于也不该当归于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的概念。
经过以上介绍,咱们不难发现破产企业清算组人员组成具有如下特殊性:
1、暂时性,即为完结破产清算意图而暂时召集人员组成;
2、专业性,即一般要求清算组成员了解破产程序和破产事务;
3、确认性,即人员组成详细名单终究由人民法院确认;
4、无利益相关性,即要求清算组成员不能由破产企业内部股东、办理人员或与破产企业产业分配存在严重利益相关的人员担任;
5、可改换性,即由人民法院依据详细景象替换清算组成员,尤其是触及清算组成员不称职或有不尽职行为时。
经过以上对破产企业清算组建立的时刻和条件、功用或责任、成员组成等方面的剖析,对破产企业清算组的法令位置咱们能够作出如下结论性定见:
1、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特殊情况下为完结破产企业法人资格之意图而依法建立的安排,其自身无独立产业,其法令品格应附归于破产企业自身。
2、从破产企业所触及的外部债款债款法令关系看,破产企业清算组是代表破产企业对外进行意思表明的表意机关或代表机关。
3、从破产企业内部安排和办理视点看,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人民法院辅导下对内办理破产企业并实行清算责任的实行机关。
4、破产企业清算组作为破产企业清算责任人,其详细功用或责任完全由法令来规则,所以其在法令上具有怎样的权限和主体位置也是法定的,不存在自在约好的问题。
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破产清算后还有债款怎么办
企业被法院裁决破产的,此刻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款应该依法补偿。而企业的破产产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款后,对破产债款应该按下列次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员工的薪酬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底子养老保险、底子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支交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则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一般破产债款。假如破产产业不足以清偿同一次序的清偿要求的,依照份额分配。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 所以只需股东实在实行了自己的出资责任,即不必归还破产程序完结后的债款。可是,股东为公司的债款供给了担保,则应当承当担保责任。破产人的确保人和其他连带债款人,在破产程序完结后,对债款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款,依法持续承当清偿责任。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档办理人员的薪酬依照该企业员工的平均薪酬核算。 破产费用:破产案子的诉讼费用; 办理、变价和分配债款人产业的费用; 办理人实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任作业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款: 因办理人或许债款人恳求对方当事人实行两边均未实行结束的合同所发生的债款; 债款人产业受无因办理所发生的债款; 因债款人不当得利所发生的债款; 为债款人持续经营而应付出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发生的其他债款; 办理人或许相关人员实行职务致人危害所发生的债款; 债款人产业致人危害所发生的债款。破产清偿次序是由法令作出的强制性规则,这避免了清算组在清算的过程中的随意性,导致终究公司的产业耗尽,债款却不能得到很好的清偿,或许是导致一些债款人底子得不到清偿。
二、破产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其位置
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财物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任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任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子的人民法院认可。由于,依照《破产法》的规则,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担任而且陈述作业,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担任并陈述作业。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辅导清算组的作业,清晰清算组的职权与责任,协助清算组拟定作业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作业。清算组有危害债款人利益的行为或许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债款人的恳求或许依职权予以纠正。人民法院能够依据债款人的恳求或许依职权替换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别的,法令还规则:破产企业清算组能够聘任必要的作业人员参加破产清算作业。但咱们以为:对这些被聘任的参加详细破产清算事务的作业人员不归于也不该当归于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的概念。
经过以上介绍,咱们不难发现破产企业清算组人员组成具有如下特殊性:
1、暂时性,即为完结破产清算意图而暂时召集人员组成;
2、专业性,即一般要求清算组成员了解破产程序和破产事务;
3、确认性,即人员组成详细名单终究由人民法院确认;
4、无利益相关性,即要求清算组成员不能由破产企业内部股东、办理人员或与破产企业产业分配存在严重利益相关的人员担任;
5、可改换性,即由人民法院依据详细景象替换清算组成员,尤其是触及清算组成员不称职或有不尽职行为时。
经过以上对破产企业清算组建立的时刻和条件、功用或责任、成员组成等方面的剖析,对破产企业清算组的法令位置咱们能够作出如下结论性定见:
1、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特殊情况下为完结破产企业法人资格之意图而依法建立的安排,其自身无独立产业,其法令品格应附归于破产企业自身。
2、从破产企业所触及的外部债款债款法令关系看,破产企业清算组是代表破产企业对外进行意思表明的表意机关或代表机关。
3、从破产企业内部安排和办理视点看,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人民法院辅导下对内办理破产企业并实行清算责任的实行机关。
4、破产企业清算组作为破产企业清算责任人,其详细功用或责任完全由法令来规则,所以其在法令上具有怎样的权限和主体位置也是法定的,不存在自在约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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