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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告诉你如何合理筹划税务少缴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02:26

个税起征点从10月1日起调至5000元,你是否算过,你将少缴多少税?
【事例1】细细拆分你的收入
李某是成都一修建公司招聘的技术工人,合同上约好职工每月薪酬总额5000元。依照现在的扣税方法,李某每月依照薪酬薪水所得应交纳个人所得税:(5000-5000)×15%-125=0元;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0×12=0元。
李某向注册税务师咨询能否合理下降个人所得税担负,注册税务师通过查询了解,李某作为技术工人,作业地址常常变化,还常常加班加点,不能准时就餐,签订合同的时分现已约好了薪酬总额,公司不别的给予补助;一起,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也未办理养老保险、住宅公积金等保证性缴费。一起,注册税务师了解这些状况后,主张该公司根据职工的实际状况,在薪酬总额不变的状况下:
1.核定误餐补助规范,例如,每月300元,由李某获得餐饮发票到公司报销;
2.公司给职工交纳养老保险、住宅公积金等,例如每月缴费700元,职工个人承当200元,公司承当500元;
这样处理后,每月李某收取薪酬5000-300-700=40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0×15%-125=0元;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0元。
【专家点睛】
该事例的谋划根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则》的告诉》(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则,误餐补助不属于薪酬、薪水性质的补助、补贴或许不属于纳税人自己薪酬、薪水所得项目的收入,不纳税。
误餐补助、交纳的养老保险、住宅公积金等能够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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