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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怎样在日本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13:09

男女两边均系中国公民,且原在领事馆挂号成婚的,可向领事馆请求处理手续。
具体要求如下:
所需证件及手续:
1.两边当事人护照及其资料页的复印件。
2.两边请求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3个月内有效)
3.两边当事人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离婚挂号请求书》
5.两边当事人相片各2张(3×4cm)
6.填写《离婚挂号检查处理表》
7.两边就子女,产业及债款问题达到一致意见的《》(一式三份)
根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5000日元
注意事项:
1.两边有必要为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只受理原在领事馆依法订立者.国内挂号成婚者,须回国内处理离婚.
3.两边有必要共同到总领事馆请求协议离婚并签字取件。一方不同意离婚,可在国内法院申述。
4.两边自愿离婚,并对,产业及债款处理达到一致意见
取件办法:
1.持《取证单》,于指定取证日上午9:15-12:00到领事馆收取。也可由他人代领。可是,假如《取证单》丢掉的情况下,当事人需持附有相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须处理有关手续。
2. 假如接到电话告诉需弥补其他资料时,在取件时有必要先将资料交给窗口后方可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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