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文联副主席写少将负面事件被指侵犯名誉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16:34广州日报8月23日报导 8月3日,广州。56岁的吴东峰紧闭着眉,写作近三十年,他榜首次接到法院的传票。他的妻子则在一旁诘问律师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没想到写将军的作者却被将军家人告了。”吴东峰无法地对记者说。这位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专职副主席,在部队当过记者,从上个世纪70年代迄今共采访了200余位开国将军,他著的《开国将军轶事》在社会上影响广泛。他怎样都没有想到,恰是一位将军的遗孀和后人以“损害声誉权”为由将他告上了法庭。
8月6日,此案在南京开庭审理。记者最新了解到,两边仍在相持阶段。
“我写将军写了20多年了,从前是想着史实只需有出处就没问题了。谁想到用个成语都会惹官司呢?字斟句酌居然‘咬’出官司来。”作为长时间从事文学列传写作的吴东峰坚持以为,列传文学首要要尊重现实,不应为尊者讳,并容许作者作生动形象的描绘。
可是这种“生动形象”的描绘在王胜后人眼里却是损伤。列传文学怎么才干更实在地反映日子?什么样的文学描绘才会触及法令雷区?跟着网络时代个人自在写作空间的扩展,该案子留给咱们一个考虑。
补白
叶飞,我国人民解放军将领。曾任华东野战军榜首纵队司令员兼政委,第三野战军第十兵团司令员,福州军区司令员,水兵司令员等。
王胜,中华人民共和国将领,建国后担任我军高档职务。1955年被颁发少将军衔。
工作还要从4个月前说起。2007年4月16日,吴东峰在北京某报宣布署名文章《“杀了我的头也不反省”——叶飞大将三五事》。5月31日,吴东峰在自己的博客上刊登文章《“混血儿”叶飞》。便是这两篇文章中的一些字句,引致身在南京的王胜将军家族强烈不满。
缘起:十几个字惹出来的官司
在《民事诉状》中,原告写道:“两文中被告对‘王胜事情’进行了歹意篡改的描绘,将我军二旅‘把物资往大汶口转移’界说为‘偷运物品’,对时任二旅副旅长的王胜将军进行文字上的贬损、诋毁,如‘副旅长王胜更傲气十足……’,‘二旅官兵即如鸟兽散也’,‘副旅长王胜亦大惧,束手待毙,称罪不及’等,构成对王胜将军声誉权的侵权。”
原告称,被告文章一经宣布刊载,报刊、网站纷繁转载,在社会上形成了极坏的影响,致王胜将军社会点评下降,原告及其亲属为此遭遭到极大的精力损伤,落款日期是6月19日。
记者看到文章刊载的报纸原样。“偷运”、“傲气”、“鸟兽散”、“束手待毙”、“称罪不及”等有争议的词汇都出自200余字的阶段中,这一段首要叙说了“王胜事情”。
“《杀了我的头也不反省》一文中有关这个事情的底子现实,来历于1988年的《叶飞回想录》。尽管文字上与《叶飞回想录》中‘王胜事情’不同,但底子现实是共同的,没有添油加醋,或虚拟和伪造现实。”吴东峰对记者说,这次和他以往传闻的一切文字侵权案子都不同——“底子现实没问题,仅仅文字表述上有不合。”
为此,在被告律师出具的《署理定见》中,有专门的章节对上述有争议的词汇进行了翔实的解说。“相同一个字或词能够有多种了解,给人以幻想的空间。一起,其词意还将跟着社会的开展而发生变化。”
被告署理律师许东说,吴东峰在写作时采纳半文半白的白描方法,力求精粹、形象、生动,“只需这种描绘不构成现实相反,就不归于凌辱别人品格的侵权行为。”
争辩:“负面事情”怎么正面写
“《‘杀了我的头也不反省’——叶飞大将三五事》及《‘混血儿’叶飞》两文,归于编撰人物前史的著作。尽管被告称两文参阅了《叶飞回想录》中对‘王胜事情’的描绘,但该两文与《叶飞回想录》进行对照,很简单发现文章中存在许多私行编纂,虚拟内容,望文生义之处;一起被告对王胜将军运用了很多贬损词汇,客观上损害了王胜将军的声誉。”王胜将军的遗孀史易的署理律师葛勇武在署理词中写道。
在葛勇武看来,“将二旅官兵丢下转移物资,一下走散,美化为‘即如鸟兽散也。’将太忠厚的王胜,其时慌得不知道怎么处置,贬损为‘副旅长王胜亦大惧,束手待毙,称罪不及。’”,“明显不是很合适。”
“被告在侵权文章中对二旅官兵及王胜将军运用了‘偷运’、‘傲气十足’、‘即如鸟兽散’、‘大惧’、‘束手待毙’、‘称罪不及’等贬义词汇诋毁王胜将军,美化王胜将军在群众中的形象,构成对王胜将军声誉权的损害。”
葛勇武律师称,侵权文章的广泛撒播,使得社会群众对王胜将军只要负面的形象,没有一个客观的知道。“了解‘王胜事情’实在状况的人对被告如此编撰感到难以想象;不知晓‘王胜事情’实情的人,纷繁向原告问询状况,为此王胜将军的家族已蒙受了巨大的社会压力和精力痛苦。原告史易也因而病倒,住院治疗,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消瘦二十多斤。”
“王胜事情自身便是一个负面事情,《叶飞回想录》对这一事情早已作了‘无安排无纪律问题’的点评,不可能正面写。其实这篇文章最早刊载于《开国将军轶事》。我还加了注释,注明‘王胜事情’资料来历和王胜的人物简介,如果在转述中让读者发生歧义,应以原著为准。并且,后边有一段毛泽东传闻叶飞绑缚王胜,只说‘哦,原来如此’,阐明有猎奇之心,无批判之意。后来,登到报纸上时,注释被删掉了。”
对这些注释,湖北省荆州日报陈礼荣撰文《可贵的“注释”》说,我国还没有构成注明资料来历的传统和风习,也由此形成两大坏处,其一列传作者随意运用别人资料,置“ 知识产权”于不管,其二,有关资料耳食之言,惹出官司却无人担任。
“因为本文首要写叶飞,对王胜将军战功及‘忠厚老实’的一面没有在本文中给予反映,简单使人只了解王胜的负面问题,对他难以有客观公平的点评。如果说本文被他的亲属误读为有降低将军之意,我只能深感惋惜。”吴东峰说,他从前屡次想与原告宽和,“但对方很坚持,其实,我能够了解,我的妈妈也是老新四军,听到人家说一句欠好,她就会和我气愤”。
比武:望文生义或主次取舍?
对这个官司,吴东峰决心很满。“我从前传闻的事例以作家败诉为多,但大都因伪造或虚拟现实导致。”他和署理律师以为,描绘与《叶飞回想录》底子共同,有文学加工成分,但没有贬损王胜将军的片面成心。“仅仅在文字表述上有不合。哪些言语算侵略声誉权,哪些不算?现在并没有明确规则。况且侵略声誉权,首要要有片面动机,这我必定没有。”吴东峰说。
“被告在片面上存在差错”,葛勇武称。“身为文学工作者,对词语的褒贬性应能准确掌握,其长时间从事军史研讨和写作,编撰了多位将军的回想文章,应该知道到在关于将军文章中用词准确的重要性。按照法令,被告对编撰的人物前史著作负有尊重前史现实的高度留意责任,一起不得对将军的声誉进行文字上的诋毁和贬损,侵略别人的声誉权。而被告在编撰大将叶飞将军的文章时,触及到少将王胜将军,即以贬损少将的形象来‘提高’大将的形象,这不能不谓其有差错。”
别的,葛勇武还以为,吴东峰将“王胜事情”望文生义,只描绘事情中叶飞整理军纪的一段插曲,而对叶飞在该事情中犯有军阀主义及因而向王胜将军抱歉的现实不予触及,导致读者对该事情不能全面了解,客观上下降了王胜将军的社会点评。
而吴东峰的署理律师则以为,“文学创造有主次之分,文章重点是写叶飞将军,不可能也没必要在这里全面展现王胜的正面形象。”
考虑:文学创造空间有多大?
当时,写实性文学著作遭到越来越多读者欢迎,报告文学和写实文学的创造面对许多新的问题。在由我国列传文学学会供给的证词中,有一段话:“吴东峰先生的文章和叶飞大将叙说的现实是共同的。也没有对王胜将军进行进犯、污蔑和诋毁。吴东峰先生在叙说中与叶飞回想录不同之处,归于文学创造领域,作者应掌握行文的尺度。”
相同的十几个字,在原告和被告看来,代表着截然不同的情感。十几个字的方圆之间,两边律师展开了一场外科神经手术般的争辩。正像吴东峰说的,现在的争辩不再是文章实在与不实在的问题,而是文字处理上有不合。“许多工作都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比方电视剧创造、记者……这个论题大有考虑空间。
这个“掌握行文的尺度”让人煞费思量。两边的比武无疑是剧烈的。究竟该怎么掌握尺度?文学创造空间有多大?文字发挥究竟有没有法令底线?
我国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李炳银说:“列传文学归于写实的文学,有必要要求作家不违反实在准则,这是最底子的区别和要求。在充沛尊重现实的准则下,答应对现实自身作文学生动形象化的描绘。”
“文学创造开展到今日,越来越注重人道和特性,描写人物不再千人一面或许‘高大全’,往往是张扬着特性,充溢对立的文学或艺术人物才具有群众喜欢的魅力,如‘亮剑’中的李云龙、‘前史的天空’中的姜大牙等”,吴东峰说。
“写实文学或报告文学能不能写有声誉有位置的人的问题和缺陷,写问题和缺陷会不会影响和损贬声誉人的形象,是不是只能写‘过五关,斩六将’,而不宜写‘走麦城’,作家能不能对所写的目标有独立的见地和观点?”吴东峰抛出一连串的问题。
抗日战争成功后,叶飞将军率山东野战军一纵进驻山东华丰。华丰有一日军库房,物资甚丰,由二旅之一营看守。纵队规则,待清点后分发各旅,而二旅则以看守之便,偷运物品。事发后,纵队政治部副主任汤光恢、纵队副政治委员谭启龙先后到现场阻挠,二旅官兵了无避意,副旅长王胜更傲气十足,并嘱加速运送。叶飞将军闻之大怒,乃驱车率一保镳,始入库房门,二旅官兵望其神姿,如鸟兽散也。副旅长王胜亦大惧,束手待毙,称罪不及。叶飞将军将其绑缚带回,关禁闭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