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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19:02

一、扼要阐明 
注册商标不再运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请求刊出该注册商标。 
二、处理途径 
请求刊出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托付国家认可的商标署理组织处理。 
(二)请求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处理。 
三、处理过程 
(一)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请求人能够自愿挑选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署理组织处理。一切在商标局存案的商标署理组织都发布在“署理组织”一栏中。 
(二)请求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请求人能够依照以下过程处理: 
预备请求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请求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四、请求书件的预备 
请求刊出注册商标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刊出请求书。商标刊出请求书应打字或印刷;请求部分刊出的,应填写请求刊出的产品或服务项目; 
2、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提交请求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或许加盖请求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提交请求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提交商标署理托付书。 
五、注意事项 
1、请求人的称号、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络方式有必要填写清楚、精确,以便于联络。 
2、刊出注册商标的请求人有必要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3、刊出注册商标不需交纳费用。 
4、不能上缴《商标注册证》的,应阐明原因。 
5、注册人名义已发作改变的,在请求刊出时应供给工商登记部分或上级主管部分出具的改变证明。 
6、请求人如需受理告诉书,应向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阐明,到请求受理处开具受理告诉书。 
7、如经审查后请求书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请求人应按补正告诉书的规则予以补正,并将原请求书补正后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邮寄给商标局。 
8、刊出注册商标的请求被核准后,发给请求人核准刊出告诉,并刊登商标布告;请求部分刊出的,将从头核发《商标注册证》。 
六、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而,一切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令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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