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办理手续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08:49菏泽住宅公积金缴存就事攻略
新建立的单位应当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请求建立单位住宅公积金账户及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
单位新选用的员工,应当自选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处理缴存挂号,建立个人账户。
1、单位请求开设住宅公积金单位账户。
行政事业单位开户,需供给单位建立同意文件、安排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及其它单位开户,需供给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
单位开户还需单位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称号、开户银行账号)、单位专管人员的基本信息(名字、联络电话)等。
2、单位请求开设住宅公积金个人账户。
单位需供给工资单、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开户人数超越10人的,请联络当地公积金办理机构,咨询批量开户事宜。
3、单位改变挂号、刊出挂号。单位兼并、分立、吊销、闭幕或许破产的,应当自发作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许清算安排供给相关材料到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处理改变挂号或许刊出挂号,并对单位员工个人账户做相应的事务处理。
4、员工个人账户的搬运、封存与启封。员工因工作单位变化,新单位在本市的,由原单位提交搬运请求,中心审阅同意后处理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搬运手续;员工因特别原因不能持续缴存的,由单位提交停交请求,中心审阅同意后处理员工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封存人员复交的,由单位提交启封请求后康复正常缴存。
5、单位住宅公积金的汇、补缴。依据《住宅公积金办理条例》的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员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员工代缴的住宅公积金汇缴到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计入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
因特别原因需求补缴的,单位提交补缴请求、工资单和相关材料,中心审阅同意后,能够补缴一切或部分员工的住宅公积金。
6、缴存基数的调整。住宅公积金结算年度为当年的七月一日至下年的六月三十日。每个住宅年度初,缴存单位在方针要求的范围内能够进步缴存基数和缴存份额,调整后的缴存规范在本年度不再变化。
2013年1月10日菏政办发【2013】1号文要求了2013年住宅年度的缴存份额由本来的最低单位、个人各5%进步到各8%,最高不超越12%;2013年7月8日菏住【2013】14号文清晰了缴存基数控高保低的要求,全市缴存住宅公积金的最高月工资基数为9673元,全市缴存住宅公积金的最低月工资基数为1080元。
7、单位下降缴存份额弛缓缴的。依据《住宅公积金办理条例》的要求,单位应当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许少缴。对缴存住宅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审阅,报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同意后,能够下降缴存份额或许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进步缴存份额或许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