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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留置后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12:50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违法、违法的行为是比较多的,而我国督查法规则,督查机关对公职人员的相关问题能够进行查询,而且可对被查询人员进行留置,那么监委留置后怎样处理案子?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监委留置后怎样处理
根据我国督查法的规则,督查机关对被查询人员进行留置后,会对被留置目标进行调讯问,而且保证被留置人员的基本生活。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督查法》
第四十一条 省级以下督查机关采纳留置办法,应当由督查机关领导人员团体研究决议,报上一级督查机关同意。省级督查机关决议采纳留置办法,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督查委员会存案。采纳留置办法后,除有碍查询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告诉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族。
督查机关采纳留置办法时,能够根据工作需求提请公安机关合作。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帮忙。
督查机关应当保证被留置人员的饮食、歇息,供给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刻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字。
留置时刻不得超越三个月。在特别情况下,决议采纳留置办法的督查机关报上一级督查机关同意,能够延伸一次,延伸时刻不得超越三个月。
被留置人员涉嫌违法移交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控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期限应当折抵刑期。留置一日折抵控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督查法的规则,督查机关对被查询人员进行留置后,会对被留置目标进行调讯问,而且保证被留置人员的基本生活。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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