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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未果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17:15
导读:协议离婚手续简化,2003年10月1日起,《婚姻登记法令》不再要求当事人供给单位或居委会的介绍信,维护当事人的隐私,简化了协议离婚程序,也提高了离婚功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比较,协议离婚具有省时、省钱的长处,但一起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比较,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存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令强制效能。
当一方不实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有必要向法院另行申述处理,而协议书中所约好的内容,并不是百分之百得到法令的支撑。一旦一方反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经过法院达到的调停离婚或判定离婚,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能。任何一方不实行法院的调停书或判定书,对方即可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法院经过查封、冻住、乃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对方有必要恪守协议,更有保证。
两边不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有必要诉至法院:
一、两边就是否离婚、产业切割、子女抚育、债权债务等问题未能达到一致意见,而一方坚持离婚的;
二、一方当事人或两边当事人是约束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未在国内处理结婚登记的;
四、两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身处理的。
有以上景象之一的,则有必要挑选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常常留有危险。
民政局关于离婚协议的内检查不严厉,由两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因而,协议书中触及对产业、子女、债权债务的处置,往往是由当事人的法令意识水平来决议,遍及来看,措词不标准,考虑不周全,极易发生纠纷,留下危险。现在,婚姻家庭律师网受理的案子,有百分之三十左右是因而而发生的离婚后产业纠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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