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犯罪被处罚后终身禁入食品行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09:55
11月29日,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北京市食物安全法令(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一审中被删去的“因食物违法被追刑责的运营者终身禁入食物行业”的规则,经修改后再被写入。
从上一年9月开端,现行《北京市食物安全法令》发动修订。此次草案进行二次审议,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提出,对违背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出产运营者应当严厉追责,关于触犯刑律的责任人除了追查刑责以外,还要加大信誉惩戒的力度。依据上述定见,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则,“食物出产运营者出产运营不符合安全规范或许有毒、有害食物,对人体健康形成严重后果、构成违法的,终身不得从事食物出产运营活动。”一起,单位被撤消食物出产、流转或许餐饮服务许可证,负有责任的单位首要担任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食物出产、运营和管理工作。
此外,修订草案修改稿还清晰,对食物安全危险监测和评价结果表明或许具有较高程度安全危险的食物,应及时提出食物安全危险警示并向社会发布;发作食物安全事故或许情况紧急、或许引发突发事件的,应依据需求施行责令暂停购进、出售相关食物等暂时控制措施。
从上一年9月开端,现行《北京市食物安全法令》发动修订。此次草案进行二次审议,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提出,对违背食物安全法律法规的出产运营者应当严厉追责,关于触犯刑律的责任人除了追查刑责以外,还要加大信誉惩戒的力度。依据上述定见,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则,“食物出产运营者出产运营不符合安全规范或许有毒、有害食物,对人体健康形成严重后果、构成违法的,终身不得从事食物出产运营活动。”一起,单位被撤消食物出产、流转或许餐饮服务许可证,负有责任的单位首要担任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食物出产、运营和管理工作。
此外,修订草案修改稿还清晰,对食物安全危险监测和评价结果表明或许具有较高程度安全危险的食物,应及时提出食物安全危险警示并向社会发布;发作食物安全事故或许情况紧急、或许引发突发事件的,应依据需求施行责令暂停购进、出售相关食物等暂时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