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02:04
夫妻离婚后,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向孩子付出抚育费是爸爸妈妈的法定职责。那么子女抚育费给付到什么时候?对此《婚姻法》上有清晰的规则。下面听讼网小编就为您具体解说。
一、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则“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中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首要日子来源,并能保持当地一般日子水平的,爸爸妈妈可中止给付抚育费。
没有独立日子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景象之一,爸爸妈妈又有给付才能的,仍应担负必要的抚育费:
(1)损失劳动才能或虽未彻底损失劳动才能,但其收入不足以保持日子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日子才能和条件的。
子女抚育费的给付办法有哪些?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爸爸妈妈的工作状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时给付。
一般,有工资收入的,应按月或定时给付现金,农人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现金、什物。
有条件的也能够一次性给付,但关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纳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把握条件。
二、以下状况能够一次性给付:
1、出国、出境人员;
2、有才能一次性付出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3、下落不明的一方以产业折抵的;
4、两边自愿、协商一致的。
三、不付出子女抚育费怎么办?
我国法令规则,离婚的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依然有抚育的责任,假如有一方不履行责任,便意味着违背法令,更直接地答复不付出子女抚育费怎么办?向法院申述,请求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关于子女日子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般状况下,子女抚育费给付到其18周岁止,但假如子女呈现了特别的状况,如子女成年之后还在肄业阶段,没有经济收入的话,那么此刻爸爸妈妈需求持续抚育子女。而要是爸爸妈妈不依照约好或法官的判定付出抚育费的话,则能够经过诉讼方法申述,要求对方付出抚育费,以尽自己的抚育责任。
一、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则“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中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首要日子来源,并能保持当地一般日子水平的,爸爸妈妈可中止给付抚育费。
没有独立日子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景象之一,爸爸妈妈又有给付才能的,仍应担负必要的抚育费:
(1)损失劳动才能或虽未彻底损失劳动才能,但其收入不足以保持日子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日子才能和条件的。
子女抚育费的给付办法有哪些?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爸爸妈妈的工作状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时给付。
一般,有工资收入的,应按月或定时给付现金,农人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现金、什物。
有条件的也能够一次性给付,但关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纳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把握条件。
二、以下状况能够一次性给付:
1、出国、出境人员;
2、有才能一次性付出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3、下落不明的一方以产业折抵的;
4、两边自愿、协商一致的。
三、不付出子女抚育费怎么办?
我国法令规则,离婚的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依然有抚育的责任,假如有一方不履行责任,便意味着违背法令,更直接地答复不付出子女抚育费怎么办?向法院申述,请求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关于子女日子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般状况下,子女抚育费给付到其18周岁止,但假如子女呈现了特别的状况,如子女成年之后还在肄业阶段,没有经济收入的话,那么此刻爸爸妈妈需求持续抚育子女。而要是爸爸妈妈不依照约好或法官的判定付出抚育费的话,则能够经过诉讼方法申述,要求对方付出抚育费,以尽自己的抚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