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立案监督,对立案监督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16:38
立案监督是指有监督权的机关/公民依法对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催促/审阅的诉讼活动。
一、控告人监督【救助权】:
1.控告人遭到《不立案告诉书》后有权请求复议一次:
(1)公安机关不立案:
A.7日内请求复议;
B.10日内作出书面复议决议。
(2)检察院不立案:
A.10日内请求复议;
B.30日内作出复议决议。
2.控告人有权要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3.有依据的,控告人关于不立案能够向法院提起自诉。
二、检察院[狭义]立案监督:
1.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不立案活动[决议]不能直接立案:
(1)首要,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阐明不立案的理由【告诉公安机关立案的前置程序】:
A.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的案子而不立案侦办;
B.被害人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办向检察院提出的。
(2)其次,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告诉公安机关立案:
A.宣布《告诉立案书》;
B.应将有关证明立案的资料一起移交公安机关。
2.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
A.《要求阐明不立案告诉书》后:7日内应当将阐明状况书面答复检察院;
B.《告诉立案书》后:应在15日内决议决议立案[无其他挑选]/将立案决议书送达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依然不立案没有规则怎么处理】。
三、检察院对检察院不立案的监督【广义立案监督】:
1.检察院的审查逮捕部分/审查起诉部分发现本院的侦办部分对应当立案的案子而不报请立案侦办的,应当主张立案侦办;
2.审查逮捕部分/审查起诉部分的主张不被采用的,应当报请检察长决议。
【陈其象律师提示】
对法院不立案没有规则监督机制。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
榜首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办的案子而不立案侦办的,或许被害人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办的案子而不立案侦办,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阐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告诉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告诉后应当立案。
一、控告人监督【救助权】:
1.控告人遭到《不立案告诉书》后有权请求复议一次:
(1)公安机关不立案:
A.7日内请求复议;
B.10日内作出书面复议决议。
(2)检察院不立案:
A.10日内请求复议;
B.30日内作出复议决议。
2.控告人有权要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3.有依据的,控告人关于不立案能够向法院提起自诉。
二、检察院[狭义]立案监督:
1.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不立案活动[决议]不能直接立案:
(1)首要,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阐明不立案的理由【告诉公安机关立案的前置程序】:
A.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的案子而不立案侦办;
B.被害人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办向检察院提出的。
(2)其次,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告诉公安机关立案:
A.宣布《告诉立案书》;
B.应将有关证明立案的资料一起移交公安机关。
2.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
A.《要求阐明不立案告诉书》后:7日内应当将阐明状况书面答复检察院;
B.《告诉立案书》后:应在15日内决议决议立案[无其他挑选]/将立案决议书送达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依然不立案没有规则怎么处理】。
三、检察院对检察院不立案的监督【广义立案监督】:
1.检察院的审查逮捕部分/审查起诉部分发现本院的侦办部分对应当立案的案子而不报请立案侦办的,应当主张立案侦办;
2.审查逮捕部分/审查起诉部分的主张不被采用的,应当报请检察长决议。
【陈其象律师提示】
对法院不立案没有规则监督机制。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
榜首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办的案子而不立案侦办的,或许被害人以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办的案子而不立案侦办,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阐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以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告诉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告诉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