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隐瞒双重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16:13
咱们知道,因为各种原因,少数人会和不同公司签定多份劳作合同,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相关常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两层劳作联系的内容不太清楚。下面,听讼网小编立刻为你详细回答以上问题,期望咱们的回答对你现在面对的问题有所裨益。
职工隐秘两层劳作联系,公司需求怎么办
一、中心问题
A与甲公司签定了劳作合同,经过网站能够查到甲公司从2009年12月至今给A交纳的社保明细。A从2013年8月来到乙公司作业,从事仓储转移类职位,归于临时工领域,未签劳作合同。
二、处理准则
1、维护劳作者权力和合法权益是中心准则,举证职责更多的被分配给用人单位。
2、在劳作联系根本能承认的前提下,实践中会倾向于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作合同法行事。
3、法令不制止两层劳作联系的存在,尤其是公司入职等流程不行完好时,会发生实际操作中的各种问题。
三、法令法规
1、《劳作法》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没有免除劳作合同的劳作者,对原用人单位形成经济丢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2、《劳作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四)劳作者一起与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对完结本单位的作业任务形成严重影响,或许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3、《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
第十九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依照劳作合同法规则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能够与劳作者免除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或许以完结必定作业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五)劳作者一起与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对完结本单位的作业任务形成严重影响,或许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问题剖析及实务操作
(一)劳作联系存在与否
依照一般状况判别,根据法令对劳作者的歪斜性维护,在有薪酬记载、作业邮件、考勤、别人证明等的状况下,被认定为劳作者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劳作联系的或许性较大。
(二)乙公司行为的性质
1、乙公司与A之间未签定劳作合同,不等于劳作联系不存在,其未签合同行为与未交纳稳妥行为自身存在法令问题。
2、乙公司在A入职时,未要求其供给离任证明等资料,A没有责任自动奉告乙公司其由甲公司交纳稳妥。
(三)实务操作
1、因为两层劳作联系多呈现在劳作者需求兼职、别的作业挣钱、不满现状等状况下,假如能确保两份作业不抵触、不需全职且征得公司赞同,完全能够一起存在,只是在签定合一起留意合同类型与详细约好的条款。
2、乙公司假如想持续留用A,且发现两份作业存在时刻抵触等景象,能够让A与甲公司免除劳作合同,与乙公司从头签定劳作合同,并由乙公司交纳稳妥。
3、乙公司以为A完全能够担任两份不抵触作业,则能够让A与乙公司从头签定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与甲公司的作业不能发生任何抵触。
4、假如A在乙公司是全日制8小时作业制,乙公司根本不行根据《劳作合同法》第39条的“形成严重影响”免除劳作联系。
5、乙公司假如想要免除劳作联系,能够经过书面或录音方法向A提出告诉,要求A期限免除与甲公司劳作合同,假如A拒不免除,则乙公司可根据《劳作合同法》第39条免除合同且不必付出经济补偿金。
五、怎么防止呈现此类景象
为了防备此类景象呈现或许给公司形成的不必要丢失,HR要特别留意:
1、离任证明
用人单位自动要求劳作者供给之前的作业经历及相关离任证明。
2、双倍薪酬
用人单位应当自动在法令规则期限内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不然或许面对付出双倍薪酬的局势。
3、洽谈处理问题
俗话说好聚好散,遇到问题时尽量洽谈处理,牢记不行采纳过激手法。
综上所述,经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览,咱们了解到两层劳作联系是违法行为,需求严峻防止。相关公司能够采纳洽谈处理、签定全日制合平等途径加以防止。假如还有什么疑问,主张咨询身边有专业常识的律师朋友或许相关律师组织,也能够线上咨询听讼网的律师朋友们,会为你带来专业耐性的回答!
职工隐秘两层劳作联系,公司需求怎么办
一、中心问题
A与甲公司签定了劳作合同,经过网站能够查到甲公司从2009年12月至今给A交纳的社保明细。A从2013年8月来到乙公司作业,从事仓储转移类职位,归于临时工领域,未签劳作合同。
二、处理准则
1、维护劳作者权力和合法权益是中心准则,举证职责更多的被分配给用人单位。
2、在劳作联系根本能承认的前提下,实践中会倾向于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作合同法行事。
3、法令不制止两层劳作联系的存在,尤其是公司入职等流程不行完好时,会发生实际操作中的各种问题。
三、法令法规
1、《劳作法》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没有免除劳作合同的劳作者,对原用人单位形成经济丢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2、《劳作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四)劳作者一起与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对完结本单位的作业任务形成严重影响,或许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3、《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
第十九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依照劳作合同法规则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能够与劳作者免除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或许以完结必定作业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五)劳作者一起与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对完结本单位的作业任务形成严重影响,或许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问题剖析及实务操作
(一)劳作联系存在与否
依照一般状况判别,根据法令对劳作者的歪斜性维护,在有薪酬记载、作业邮件、考勤、别人证明等的状况下,被认定为劳作者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劳作联系的或许性较大。
(二)乙公司行为的性质
1、乙公司与A之间未签定劳作合同,不等于劳作联系不存在,其未签合同行为与未交纳稳妥行为自身存在法令问题。
2、乙公司在A入职时,未要求其供给离任证明等资料,A没有责任自动奉告乙公司其由甲公司交纳稳妥。
(三)实务操作
1、因为两层劳作联系多呈现在劳作者需求兼职、别的作业挣钱、不满现状等状况下,假如能确保两份作业不抵触、不需全职且征得公司赞同,完全能够一起存在,只是在签定合一起留意合同类型与详细约好的条款。
2、乙公司假如想持续留用A,且发现两份作业存在时刻抵触等景象,能够让A与甲公司免除劳作合同,与乙公司从头签定劳作合同,并由乙公司交纳稳妥。
3、乙公司以为A完全能够担任两份不抵触作业,则能够让A与乙公司从头签定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与甲公司的作业不能发生任何抵触。
4、假如A在乙公司是全日制8小时作业制,乙公司根本不行根据《劳作合同法》第39条的“形成严重影响”免除劳作联系。
5、乙公司假如想要免除劳作联系,能够经过书面或录音方法向A提出告诉,要求A期限免除与甲公司劳作合同,假如A拒不免除,则乙公司可根据《劳作合同法》第39条免除合同且不必付出经济补偿金。
五、怎么防止呈现此类景象
为了防备此类景象呈现或许给公司形成的不必要丢失,HR要特别留意:
1、离任证明
用人单位自动要求劳作者供给之前的作业经历及相关离任证明。
2、双倍薪酬
用人单位应当自动在法令规则期限内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不然或许面对付出双倍薪酬的局势。
3、洽谈处理问题
俗话说好聚好散,遇到问题时尽量洽谈处理,牢记不行采纳过激手法。
综上所述,经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览,咱们了解到两层劳作联系是违法行为,需求严峻防止。相关公司能够采纳洽谈处理、签定全日制合平等途径加以防止。假如还有什么疑问,主张咨询身边有专业常识的律师朋友或许相关律师组织,也能够线上咨询听讼网的律师朋友们,会为你带来专业耐性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