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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2 19:14
确保是一种担保方法,能够用来确保两边当事人的债权债款联系能够得到顺畅的完成。假如债款人不实行债款的话,债权人是能够要求确保人承当相应的确保职责的。那么,担保法规则的确保方法是怎样的?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确保的方法,是指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方法。在确保合同中应清晰确保的方法,然后更好地清晰确保人地职责承当方法。因为不同地确保方法,确保人承当地职责不相同。确保当地法有两种:
(1)一般确保。这是指确保人仅对债款人不实行债款负弥补职责的确保。
(2)连带职责确保。这是指确保人在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与债款人负连带职责的确保。
确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确保合同是为了确保主合同的实行而缔结的,由确保人许诺当债款人不实行债款的状况下,由确保人依照约好实行债款或承当职责。因而,作为担保法律联系,实际上包含了主合同联系和确保合同联系,由债权人与债款人签定的主合同和债权人与确保人签定的确保合同构成。
一、讼时效的间断问题
主债款诉讼时效间断是否导致确保债款诉讼时效间断,区别一般确保和连带确保的结果是不同的。在一般确保的状况下,因为担保法第17条规则债权人有必要首先向债款人提申述讼或许请求裁定,而不能独自申述确保人,债权人一旦通过上述方法建议权力,依据民法通则规则,主合同的诉讼时效间断。
此刻,依据担保法25的规则,确保期间的效果现已消除,诉讼时效准则开端起效果。假如此刻确保债款的诉讼时效不间断,通过长期的诉讼或许裁定后,债权人对确保人的诉讼时效很或许超越,对债权人不免不公平。因而,主债款诉讼时效间断,确保债款的诉讼时效亦应间断。而在连带确保职责时,状况则有所不同。
依据担保法第18条的规则,在主合同实行期届满后,债权人能够要求债款人实行,也能够直接要求确保人实行。此刻,与一般确保职责比较,连带确保职责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债权人能够直接向确保人建议权力。一旦债权人向确保人建议权力,则发生两方面的效能,一是确保期间归于消除;二是诉讼时效开端发挥效果,并开端核算诉讼时效。因而,主债款的诉讼时效间断,并不必定导致确保债款诉讼时效的间断。
二、诉讼时效的间断问题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则,诉讼时效的间断原因,往往是因为当事人的行为,即因为当事人的行为(如债款人申述、提出要求、或许债款人赞同实行义务)而发生。
因而,关于诉讼时效的间断问题,应当依据债权人是否有或许行使权力,其是否真实行使权力而有所不同。而诉讼间断,则是因非当事人所能操控的客观原因而发生,如因不可抗力或许其他妨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因而,不管关于主债款仍是确保债款均应一概对待,主债款诉讼时效间断,确保债款的诉讼时效也应一起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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