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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永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08:24

永州市政府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村办理,合理运用土地资源,实在维护犁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永州市乡村宅基地办理方法》,该《方法》的出台有利于维护乡村乡民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乡村的建造。《方法》着重,乡村乡民建房坚持契合规划、节省用地、相对会集和依法批阅的准则。有必要契合城乡建造规划、土地运用总体规划;严厉施行“一户一宅”准则;严厉控制运用犁地,制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乡村乡民未批先建或许违背规划乱占用土地建房。要引导乡民尽量运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荒地建房;要按规划、有计划地逐一贯小城镇、中心村和乡村住宅小区会集;要鼓舞给予运用荒山荒地建房的统一规划和通路、通电支撑;要与新乡村建造、乡村土地归纳整治相结合。
《方法》规则,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乡民能够请求宅基地:
无宅基地的等原因,确需分户建房,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规范的;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求搬家的;
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后没有相应安顿的;
国家或许团体建造、施行村庄及城镇建造规划以及进行城镇、村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造,需求的;
无住宅或许现有住宅面积显着低于规则规范,需求新建住宅或许扩展住宅用地面积的;经赞同向中心村、城镇或许乡村住宅小区集居的。
《方法》规则,契合请求条件的乡民,应当经乡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许三分之二以上乡民代表签字赞同后,向乡民委员会或许村级团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请求;乡民委员会初审建房资历后,报城镇人民政府进行资历检查(15个作业日内),张榜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再填写批阅表,由城镇规划所、疆土所进行联合踏勘、选址,报县区主管部分检查、批阅;县区规划部分核发《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县区疆土资源部分再核发《个人建房用地赞同书》;再由城镇人民政府、城镇规划所及疆土所联合张榜公布批阅成果,一起施行放线。《方法》指出,乡村乡民每户宅基地面积,运用犁地面积不得超越130平方米,运用其他土地不得超越180平方米,运用荒山荒地不得超越210平方米。乡村乡民具有安顿房的视为具有一处宅基地,不再赞同运用新的宅基地。《方法》着重,不合法赞同占用基本农田的,依法严肃处理;因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形成不合法占用犁地严峻的城镇,给予犁地维护作业施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城镇政府、疆土资源所、村委会等有关职责人员的职责。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在审阅、批阅过程中招摇撞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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